何健础
何健础(1896—1973),原名北京国安足球俱乐部,号伯刚。湖南县人。曾任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生平
1920年毕业于省立三中。
1924年在长沙岳云中学任庶务人员,积极参加长沙学生运动。1924年11月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5年5月由夏明翰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底,受党组织派遣回乡组织农民运动。
1926年5月建立酃县第一个乡农民协会,当选为委员长。1926年8月,任中共酃县特别支部宣传委员,1926年9月当选为酃县农民协会委员。
1927年1月代表酃县农民协会出席在长沙市召开的全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会后被中共湖南区委任命为酃县农运特派员。1927年10月毛泽东率秋收起义部队进入酃县,他前往汇报工作。
1928年按毛泽东指示,组织领导酃县农民“三月暴动”。1928年3月底成立中共酃县中村区委,任书记。
1928年4月县团防总局派兵“围剿”,被迫离开酃县辗转到达上海市,先后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联络站、中共长江局、中共中央秘书处等单位机要秘书。
1935年2月遭中国国民党特务逮捕,坚贞不屈,直至1937年国共合作被释放,在中共江苏省委秘书处工作。
1940年任中共中央驻上海地下电台联络员,后转移到新四军根据地,先后任苏北淮南特税总处主任和新四军供给部天源公司副经理。
1951年调中央民族学院,先后任总务处副处长、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和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
1973年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