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暨普查局
dos de e
职责
统计暨普查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负责编制人口、社会、经济及环境领域的性质统计和数量统计。
研究、制定和运用有关编制、综合和分析统计资料的方法。
执行整个澳门资料统计体系(葡文缩写为SIEM)内的统计、技术和目标方面的协调活动。
监督对有关统计活动的规定的遵守,并科处相应的处罚。
协调和集中向外国和国际机构提供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官方统计资料。
为其他实体设计和落实特别统计项目。
促进有利于澳门资料统计体系的行政行为的统计处理。
为其内部人员和统计活动领域内的公共与私人机构内人员,举办统计学和资料管理方面的职业培训活动。
向需要技术和统计上的辅助的公共与私人实体提供辅助,而有关规定应嗣后定出。
与葡萄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统计机构合作,以及与其他外国和国际统计组织合作。
组织法例
第61/96/M号法令(1996年10月14日《澳门政府公报》)重组统计暨普查局之组织结构。
第62/96/M号法令(1996年10月14日《澳门政府公报》)订定发展澳门资料统计体系之规范性框架 。
第81/99/M号训令(1999年3月15日《澳门政府公报》)修改统计暨普查局人员编制。
第242/GM/99号批示(1999年11月22日《澳门政府公报》)维护统计保密及发布官方统计之许可程序之执行规章。
第56/2010号行政命令(2010年7月5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统计暨普查局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