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启辉
男,湖北武汉人,1979年3月生,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讲师。1997—200 1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系,获法学学士,2001—2007就读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7年6月毕业留校任教至今。主要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
人物经历
本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系,1997-09—2001-06。
硕士,武汉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2001-09—2004-06。
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2004-09—2007-06。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
主要贡献
曾在《行政法论丛》、《行政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文章10多篇,参与多项纵横向项目,正主持教育部青年项目《原则与妥协——行政救济中行政权与司法权之关系》。
1、《行政确认判决若干问题研究》,《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5;
2、《行政确认诉讼研究》,《行政法论丛》(第九卷),2006;
3、《论表见代理在行政法领域之导入与适用》,《行政法学研究》,2007;
4、 《构建多元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人民日报》2013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