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通知书
公安机关向公民或有关单位调取证据时,根据收集的物品,当场开据的收取会计凭证。制作时一式两份,正本由公安机关存卷,副本交持有人(或单位)保存。
格式
由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写明标题和页序;
二、扣押物品情况。这是重点部分,填清编号、物品名称、数量、单位、特征、备注;
三、尾部。搜查人、见证人、被搜查人签名,注明总的页数,注明年月日,加盖公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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