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
依照宪法和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历史沿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新规定的内容。此前的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并无该内容。
基本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常务委员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一)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订会议议程草案,必要时提出调整会议议程的建议;
(二)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三)决定是否将议案和决定草案、决议草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对暂不交付表决的,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
(四)通过常务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代表工作计划、专项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性文件等;
(五)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现任领导
委员长
赵乐际
副委员长
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
秘书长
参考资料
(两会受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新华网.2023-03-10
新华社快讯:赵乐际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新华网.2023-03-10
新华社快讯: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刘奇当选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新华网.2023-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