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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是吴宁所著,由科学出版社于2008年6月1日出版的图书,探讨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问题。

图书信息

作 者:吴宁 著

丛 书 名: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学术文库出 版 社:科学出版社ISBN:9787030220844出版时间:2008-06-01版 次:1页 数:185装 帧:平装开 本:大32开所属分类:图书 \u003e 法律 \u003e 理论法学

内容简介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所引发的社会分层的结构性调整使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显。只有将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纳入法学视野,并将其归结为生存权、发展权的问题,才能使社会弱势群体获得持之以恒、行之有效的保护。《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试图通过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这一理论命题意义的厘定,对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正当性予以证明,为实践中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提供法理学解释,进而探索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制度机制。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法理》适用于理论法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者参考,同时也适合法学研究生及本科高年级学生阅读。

作者简介

吴宁,女,1977年6月生,海城市人,1999年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同年考入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先后于2002年、2005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自2005年7月起担任同济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讲师。2007年8月至2008年8月赴美国德克萨斯大学奥斯汀分校进行为期一年的访问。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西方法哲学,目前在各类杂志书籍中发表文章1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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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总序

导论

一、历史的使命:对当代中国弱势群体权利状况的关注

二、当代中国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研究现状述评

第一章 社会学到法学的视角转换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学视角

二、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学视角

三、法学视角的方法论

第二章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含义

一、作为一种方式的权利保护

二、社会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

第三章 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的正当性

一、社会弱势群体权利保护正当性的理论前提

二、和谐精神的表征

三、人文主义的确证

四、善的社会制度的寻求

第四章 社会弱势群体的权利保护机制

一、社会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的正当程序

二、社会弱势群体人权保障的现实实现

三、社会弱势群体保护限度的一般原理

四、社会弱势群体权利救济的制度探索

五、社会弱势群体权利的国际法保护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收起全部\u003c\u003c

前言

时代的伟大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理论,而真正适合时代需求的理论又的的确确将会引导时代的社会实践。可以说,自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拥有较为悠久历史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始终是在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发展成熟的;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地发起、推动和参与了一系列对于我国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的观念变革、方法更新和理论进步的重大活动;可以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本身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需求和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一个例证。

在历史进入21世纪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所组建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经过严格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随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2004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依托,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整合了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的基础上组成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研究所被批准为国家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在这样的三大平台基础上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及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学教育界对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我国新时期的理论创新和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做出的重大贡献的高度认可的体现。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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