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辉
刘旭辉,男,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
曾任湖北省安委会副主任兼省安监局局长、党组书记。
个人履历
1976.03——1983.09 ,解放军基建工程兵部队服役;
1983.09——1986.07,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学习;
1986.07——1987.05,宜昌市城建学校工作;
1987.05——1988.01,宜昌市建筑安装总公司一工区副主任;
1988.01——1988.12,宜昌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四工区主任、党总支书记;
1988.12——1990.07,宜昌市建筑安装总公司副经理;
1990.07——1992.02,中房集团公司宜昌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1992.02——1999.08,宜昌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其间:1996.09—1998.07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习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9.08——2001.12,宜昌市副市长;
2001.12——2002.12,鄂州市委常委;
2002.12——2004.01,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2004.01——2007.07,鄂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行政学院院长(兼);
2007.07——2008.06,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06——2011.08,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省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1.08——2017.05 ,湖北省安委会副主任兼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是中共湖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5月5日上午,湖北省安监局召开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艳红出席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安监局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刘旭辉同志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