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浩然
江浩然,1919年10月生,贵州省赤水县天台乡人。原名杨仲,化名白戈。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兰州化学工业公司党委书记,化学工业部调研室主任,中国重工业工会、冶金工会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九届执委。曾当选为化学、石油及有关工人工会国际副主席。中共七大正式代表。
人物生平
抗战时期
1937年初考入重庆高级工业学校应化科学习,五六月间加入重庆各界救国会,参加抗日救亡运动,参与领导重庆联立高中的救国会工作。
1938年4月在成都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5月由中共四川省工委派到泸州第二十三兵工厂做工运工作,任地下党支部书记。
1938年10月至1938年12月任中共北碚区实验区特区委工运委员。
1938年12月至1940年1月任中共川东特区北(合川)中心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兼工运部部长,负责组织工作和工人运动。
1939年初兼任中共北碚特区区委书记,后任中共川东特委(兼重庆市委)海员工作委员会书记。
1939年11月在中共川东特委扩大会上选为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1940年10月到延安市,在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研究室工作,后任中央工委大后方组副组长。参加整风运动和大生产运动。
1945年4月至6月作为大后方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
1946年1月被调往重庆中央局职工组工作,后转入上海市地下工作。
解放战争时期
先后任中央重庆局、中央上海工作委员会职工组成员。
1947年6月至12月任中国共产党上海市委员会工委路海空委员会书记、党训班主任。
1948年3月主持上海党组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举办的轮训干部的学习班。
1948年7月至1949年5月任中共武汉市委常委兼组织部部长。
1949年3月至5月任武汉市委员会武昌分区委员会书记。
1949年5月武汉解放后,历任中共武汉市委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
1950年10月至1952年10月任中共武汉市委职工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武汉市总工会常务委员、宣传部部长、生产部部长、副主席等职。
1951年3月至1954年3月任中国五金冶炼工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1953年5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候补执行委员。
1954年8月在中国重工业工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国重工业工会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1954年当选为化学、石油及有关工人工会国际副主席。
1957年12月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八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同年底调任中共吉林化学工业公司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后任中共兰州化工总厂委员会书记。
1961年调化学工业部调查研究室主任、计划经济局长,中共化学工业部委员会委员。
1979年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重工业工会主席。
1980年2月至1982年7月任中国冶金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分党组书记。
1982年离休。
全国总工会第七届候补执行委员,第八届、第九届执行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