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旭曦
胡旭曦,男,汉族,1953年11月出生,湖南安化县人,1973年2月参加工作,1977年11月入党,大学文化,一级警监。
曾任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个人履历
1973.02——1973.07,湖南省沅江市四季红乡下乡知青;
1973.08——1974.12,江市四季红乡玉鹊学校民办教师;
1974.12——1978.03,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南海舰队海军38471部队61分队战士、副班长、班长;
1978.03——1978.09,沅江市四季红中学教师;
1978.09——1982.07,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生;
1982.07——1985.03,全国铁路运输检察院助理检察员、副科级助理检察员;
1985.03——1986.04,益阳市检察分院刑检二科副科长;
1986.04——1988.11,益阳市检察分院刑检一科科长;
1988.11——1994.02,益阳市检察分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1990.04—1992.03 兼反贪局局长,1993.10 正处级);
1994.02——1994.06,益阳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4.06——1996.08,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益阳市委委员(1994.11 兼益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1996.08——1999.07,娄底市检察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9.07——2000.12,娄底市委常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0.12——2001.09,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底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01.09——2002.05,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底市公安局局长;
2002.05——2003.12,湖南省娄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娄底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3.12——2006.06,中共娄底市委副书记;
2006.06——2007.0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7.03——2008.05,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8.05——2008.07,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
2008.07——2014.12,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正厅级)。
任免信息
2014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胡旭曦同志的省公安厅副厅长职务;
参考资料
湖南任免胡旭曦、曾启尚、欧程远、邵伏先职务.中国经济网.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