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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山街道

刘山街道位于新抚区地域南部,东起南花园街道,西至望花区,南临千金乡,北靠西露天矿大坑。

历史沿革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南花园成立区政府,刘山地区属南花园政府。

1954年11月,刘山街道委员会改刘山街道。

1958年1月,刘山街道划归露天区。

1960年5月,刘山、南花园2街道合并为胜利公社。

1962年8月,刘山、南花园2街道分开,成立刘山公社。

1968年8月25日,刘山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

1978年8月,撤销二级革委会,刘山公社革命委员会改刘山街道。

1999年4月,刘山街道划归抚顺胜利经济开发区。

2005年8月,刘山街道划归东洲区

2010年9月,刘山街道划归新抚区

地理环境

刘山街道地处新抚区西南部,东与南花园街道相邻,南与千金乡接壤,西与望花区五老屯街道相连,北与南阳街道毗邻。总面积13.76平方千米。

行政区划

人口

2010年,刘山街道总人口3.1万人。

2011年末,刘山街道辖区总人口21850人。另有流动人口714人。总人口中,男性11071人,占50.67%;女性10779人,占49.33%;14岁以下1732人,占7.93%;15~64岁15655人,占71.65%;65岁以上4463人,占20.42%。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18043人,占82.58%;有满、回、朝鲜、蒙古、锡伯等少数民族,共3807人,占17.42%。超过100人的少数民族有满、回2个民族,其中满族1013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26.6%;回族292人,占7.67%。人口出生率0.36‰,人口死亡率0.52‰,人口自然增长率-0.16‰。

经济

2011年,刘山街道工业总产值达到7亿元,企业40家。

社会事业

文体事业

2011年末,刘山街道有文化站1个,文化艺术团体8个;社区文化广场13个,建筑面积5.4平方千米。体育场地4处,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9%。

教育事业

2011年末,刘山街道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188人,专任教师17人;小学1所,在校生474人,专任教师4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医疗卫生

2011年末,刘山街道有卫生院1所,专业卫生人员34人,其中执业医师7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13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6人、执业(助理)医师0.6人、注册护士0.6人。

社会保障

2011年,刘山街道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651户,人数5323人,支出1485.1万元,比上年增长10.6%,月人均232.5元;城市生活人员救助818人次,支出10.74万无,比上年减少33.90%。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5人。社区服务中心5个,床位5张。新增就业人员9123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6人。

交通

刘山街道境内有人工河路、刘山一路过境。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