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汝舟
张汝舟(生卒年不详),浙江归安(位于今湖州市)人,李清照的第二任丈夫。
张汝舟早年为池阳军中小吏,北宋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进士,绍兴元年,官右承务郎、监诸军审计司官吏。绍兴二年(1132年),张汝舟与李清照结婚,但婚姻关系不久后破裂。李清照为了能够顺利与张汝舟离婚,向朝廷告发张汝舟虚报科举中举的次数以求得官职晋升。后来张汝舟被革去官职,发配到广西柳州。
人物生平
张汝舟早年为池阳军中小吏,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进士,绍兴元年,官右承务郎、监诸军审计司官吏。绍兴二年(1132年),张汝舟与李清照结婚,但婚姻关系不久后破裂。李清照为了能够顺利与张汝舟离婚,通过调查发现其欺上瞒下、骗取官职的事,便向朝廷告发张汝舟虚报科举中举的次数以求得官职晋升。此后,有关部门判定张汝舟犯有私罪,应判处徒刑,皇帝下令将其除名,并流放至广西柳州进行编管。
个人生活
张汝舟与李清照两人在绍兴市二年结婚,但婚姻生活并不幸福,最后两人离婚。
人物事件
李清照在嫁给张汝舟以后两人的婚姻一开始就是个阴谋,张汝舟之所以追求和迎娶李清照,就是为了能占有李清照前一任老公赵明诚所留下的藏品。 李清照提出离婚,张汝舟却不肯答应,除非李清照同意将藏品转交给他。 李清照为了保住藏品,同时还要摆脱张汝舟,李清照想到一个办法就是将张汝舟送进大牢。之后李清照仔细审查张汝舟的档案,找到了一项罪证。公元1132年九月,与张汝舟成婚百天左右,李清照向朝廷告发张汝舟“妄增举数入官”(《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8)。后来张汝舟果然锒铛入狱。这年十月,张汝舟被开除公职,流放到了柳州市。
相关争议
南宋词人李清照的晚年是否改嫁张汝舟一事,长期以来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宋人对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一事持肯定态度,而明、清人则提出怀疑和异议。解放以来,黄盛璋发表了《李清照事迹考辨》,在其中的《改嫁新考》一章中,对李清照改嫁张汝舟一事进行了考证,得出了李清照晚年改嫁张汝舟,但不久又离异的结论。然而,有些学者并不赞成李清照改嫁之说,黄墨谷在《重辑李清照集》中附有的《翁方纲〈金石录〉本读后》和《〈投内翰綦公崇礼启〉考辨》两篇文章,为李清照辨诬,认为李清照并未改嫁。
参考资料
寻味开封:由李清照告发张汝舟看宋朝科举 .开封网.2024-08-07
晚潮|写生西湖名人之李清照:一代词宗的人格高峰.百家号.2024-11-11
云麓漫钞 .豆瓣读书.2024-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