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曾为甘肃省主管国税工作的国家税务总局直属机构(正厅级)。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目前,甘肃省每年财政收入的大部分来自国税收入,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挂牌仪式在兰州举行,标志着原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
主要职责
甘肃省国税局 主要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的征收管理,征管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和消费税(简称“两税”)、金融保险营业税、中央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利息所得税以及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新办企业所得税均由国税部门征收管理;从2005年1月起,还负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甘肃省国税局现下设14个市(州)国税局、2个开发区国税局、85个县(市、区)国税局,3个培训中心。在编干部职工7774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81%,35岁以下的占总人数的30%。全省国税系统管理的纳税户共203321户,其中,个体工商业户159025户,企业44296户,企业中一般纳税人12647户,已全部纳入防伪税控管理。
所获成绩
近年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税收管理,精心组织收入,加强队伍建设,国税事业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十五”期间,甘肃省各级国税机关共组织各项税收收入548.31亿元,整体收入“十五”期末比“九五”期末翻了一番多,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今年截至8月底,全省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各项税收117.0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86%,增收13.12亿元,有力的支持了地方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
机构设置
(一)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机关机构设置情况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内设13个行政处室,级别为正处级,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转税管理处、所得税管理处、征收管理处、财务管理处、计划统计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国际税务管理处、人事处、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处级,挂靠人事处)、教育处、监察室、巡视办,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正处级);2个直属机构,级别为正处级,分别是: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5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处级,分别是: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培训中心、税收科学研究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所属14个市(州)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和甘肃省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均为全职能局。
(三)全省85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为全职能局,派出机构按管辖5个以上乡镇(街道)的设置为税务分局,为副科级,共359个;管辖4个及以下乡镇的设置为税务所,为正股级,共127个。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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