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1965年在波兰华沙成立,是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业咨询机构。它由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专业人士组成,是古迹遗址保护和修复领域唯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在审定世界各国提名的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名单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成立时间
我国于1993年加入ICOMOS,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ICOMOS China),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第15届大会暨国际科学研讨会,于2005年10月17日至21日在世界著名西安市举行,大会通过了《西安宣言》。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西安国际保护中心,于2006年10月1日在西安成立。
据了解,西安国际保护中心将为世界各地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提供咨询帮助,并积极开展国际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合作和协调工作等,系ICOMOS在世界范围内设立的惟一业务中心。
组织机构
全体大会
由ICOMOS全体成员组成的最高管理机构,每三年召开一次,选举执行委员会并制订下一个三年的战略计划和纲领。
执行委员会
是ICOMOS的管理机构。由主席、5位副主席、秘书长、司库(构成办公处)及12位执行委员组成,他们代表了世界上的主要地区。执行。
委员会制定规划和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它批准建立新的国家委员会和国际学术委员会。
咨询委员会
由各国家委员会主席及国际学术委员会主席组成。它的职责是向执行委员会提出建议和指导,并举荐优先项目。
国际秘书处
实施上述各委员会的决议和计划,负责协调和管理ICOMOS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为各委员会、会员和公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组织各种会议和研讨会,并负责与其他组织的联络工作。
会员的权利
★ 参与到国际专业网络组织中来(专家会议,专业工作组,学术交流,培训计划等)
★ 获取国际研讨会和讲座的信息
★ 接收ICOMOS的通讯
★ 进入档案中心
★ 优惠购买某些出版物
★ 在全球众多遗产地和博物馆享受减免门票的优惠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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