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源
魏源(1382-1444),明朝政治人物,字文渊,号庐山,出生于江西南城。永乐四年(1406)以年龄太小未能及第,被皇帝下旨让其进士荣归,读书候用。后历任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监察御史,出任浙江省按察副使,宣德三年(1428)改任刑部右侍郎,宣德五年出任河南省左布政使。在任期间,与侍郎许廓、布政使李昌祺发仓,免除捕赋杂役,流民渐归。宣德八年召任刑部左侍郎,朱祁镇即位后,进升为刑部尚书。
人物简介
正统二年(1437),奉命整饬大同市、宣府边务,许便宜行事,易将卒,增亭障,实军伍。提拔于谦,充实边备,为一时能臣。后任兵部尚书等职。正统六年以足疾,奉命朔望赴朝。正统八年(1443)三月二十八日致仕,九年闰七月二十七日卒于家,年六十三。其诗文集今散失,存世作品不多。
相关史料
《明史卷一百六十列传第四十八》
魏源,字文渊,建昌县人。永乐四年进士。除监察御史。辨松江区知府黄子威诬。奏减浙东濒海渔课。巡按陕西省。西安市大疫,疗活甚众。奏言:“诸府仓粟积一千九十余万石,足支十年。今民疫妨农,请输钞代两税之半。”从之。凉州土寇将为变。亟请剿,乱遂息。两遭丧,俱起复。洪熙元年出为浙江省按察副使。
宣德三年召署刑部右侍郎。五年,河南省旱荒,民多转徙。帝以源廉正有为,命为左布政使,俾驰驿之任。时侍郎许廓往抚辑,廷议又起丁忧布政使李昌祺原官。源与廓、昌祺发仓廪,免赋杂役,流民渐归。雨亦旋降,岁大丰区。居三年,召还,授刑部左侍郎。永丰民夏九旭等据大盘山为乱。帝以源江西人,命抚之,都督任礼帅兵随其后。未至,官军擒九旭,因命二人采木四川省,兼饬边务。
朱祁镇即位,进尚书。正统二年五月命整饬大同市、宣府诸边,许便宜行事。源遣都督事李谦守独石,杨洪副之,劾万全卫指挥杜衡戍广西壮族自治区。奏大同总兵官谭广老,帝命黄真、杨洪充左右参将协镇,诸将肃然。按行天城、朔州市诸险要,令将吏分守。设威远卫,增修开平市、龙门城,自掘性石抵宣府,增置墩。免屯军租一年,储火器为边备,诸依权贵避役者悉括归伍。寻以宣、大军务久弛,请召还巡抚佥都御史卢睿,而荐兵部侍郎于谦为镇守参赞。朝廷以谦方抚山西省、河南省,不听。于是言官以临边擅易置大臣为源罪,合疏劾之。且言源为御史尝犯赃,乃冒领命。帝以源有劳,置不问。事竣还朝,与都御史陈智相于直庐。智以闻,诏两责之。
岁旱,录上疑狱,且请推行于天下,报可。旋坐决狱不当,与侍郎何文渊俱下狱。得宥,复以上辽王贵(朱贵烚)罪状,不言其内乱事,与三司官皆系诏狱。累月,释还职。
源在刑部久,议狱多平恕。陕西省佥事计资言,武臣杂犯等罪,予半俸,极边。源以所言深刻,奏寝之。郎中林厚言禁刁讼、告讦及择理刑官、勘重囚务凭赃具四事,皆以源议得施行。六年以足疾命朝朔望。八年致仕,卒。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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