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Bureau of Geology and Mineral Exploration of Anhui Provincial)成立于1958年6月,主要承担国家和安徽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任务。
地矿局业务范围涉及区域地质调查,农业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矿产地质、能源勘查,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勘查及遥感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及评价,地质科学研究、地质矿产开发应用研究,地质技术咨询,岩矿珠宝水土测试分析,地形地籍测绘学及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与施工,多种经营企业等。
据2018年2月官网资料显示,地矿局下辖1个学院、20个县处级地勘单位,分驻全省各地;共有在职职工1万人,其中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400余名;共发现矿种138种,探明有储量的矿产71种,矿区750处,矿产地2000余处,潜在总价值2万亿元以上,居全国第10位。
机构概况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成立于1958年6月,1999年7月由原国土资源部划归安徽省管理,2000年3月,局行政管理职能并入新组建的原省国土资源厅,事业主体独立运行,业务归口原省国土资源厅管理,并更名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系统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宏观管理和行业指导。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大调查任务,为全省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资源信息资料。组建一支精干的基础性、公益性地勘队伍,为安徽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资源储备和地质服务。
(三)负责编制全局地质勘查规划、计划,组织局属地勘单位开展地质调查、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城市地质、矿产开发及矿业权经营活动,组织开展局地质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工作。
(四)负责经营管理全局国有资产,发展多种经营,对全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施监督。
(五)负责安排、管理省财政下达的地勘费和其它经费,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六)对全局安全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局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管理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及社会保险等工作。
(八)负责全局党的建设、纪律检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筹备与组织工作;负责有关文件的起草、文秘、印鉴、档案、保密、机要、外事、对外联系、新闻发布、政务公开、接待、信访、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政策法规研究工作,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协助局领导督查督办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治安防盗、消防防火、治安综合治理;负责办公区域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管理;负责办公楼宇、办公设备设施维修与维护保养;负责公有房屋租赁工作;负责车辆调度与管理;负责办公用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调配;负责机关固定资产实物管理、核查清理、调配调整、处置报废;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地质矿产处
行使全局地质矿产技术综合管理职能。组织协调全局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工作;研究制定全局地质矿产勘查的发展方向、总体布局与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局属单位投资的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等工作的立项批复、进度、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局属单位重大地质找矿项目设计审查、质量监控、业务指导和成果验收;组织申报和监督实施国家、省下达的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探矿权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局探矿权注销申报的审核工作,参与全局探矿权的合作勘查、经营等管理工作,负责其地质业务审核;指导局属单位地质勘查资质的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业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水文环境处
行使全局水工环技术业务管理职能,负责全局水工环项目业务管理及勘查质量监控与业务指导;负责编制全局水工环地质工作规划、计划;协助做好国家和省下达的地质环境监测、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地热资源勘查评价、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等项目的技术监管与指导;贯彻落实局有关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等任务;为地勘单位申报各类公益性水工环项目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撑;协助做好省厅项目的立项论证,中间检查,野外验收,成果审查等工作;负责起草本部门有关工作制度、技术要求;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科技信息处
行使全局地质科技和信息、资料管理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安徽省、国土资源部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精神,制定局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制定有关局地质科技管理办法和规定;负责组织地质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成果登记;负责局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局地质科学技术奖评审,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科技奖项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化工作管理;负责局网站和局域网建设、运行维护、网络安全以及省党政专网接入管理;负责局属地勘单位计量认证、标准及专利工作管理;负责局地质资料工作管理;负责省地质学会及有关行业协会日常管理,管理《安徽地质》编辑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工程处
落实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具体事项;制定全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年度计划、考核奖惩;监督检查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劳动防护工作、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工作;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组织开展全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制定全局探矿工程管理制度,检查全局探矿工程技术和质量;组织开展全局安全文明机台评选活动。负责省地质学会探矿工程专业委员会及省建筑业协会地基基础分会秘书处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处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综合统计、综合预算、经济分析、基本建设与固定资产管理的综合经济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加强经济管理、提高运行质量、支持产业结构调整、融通与监督资金使用、推动全局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任务。负责编制资金收支计划、财务成本费用计划;负责编制、上报全局部门预、决算。管理监督和融通地勘单位资金;负责地勘单位国际投资、股权处置及各类资产的审批上报工作;负责局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工作;负责全局财政一体化支付平台的管理和分析工作;负责全局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并监督执行;参与对所属单位的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的制订与实施;指导局属单位开展会计核算;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经济发展处
负责制定改革发展的战略规划,指导督促规划的实施;负责重大项目的投资监管工作;负责全局经营运行分析和提高经营运行质量工作;协调推动全局事企分离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牵头组织对局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及考核;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经营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配合有关处室对局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局属单位资质建设和管理;承担安徽省地质矿产经济学会各项具体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人事、劳动、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局专业技术中长期人才需求预测、培养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人员调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职工工资福利及退休材料审核报批、人事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年度人事工资统计及财政预算基础信息填报、国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及创新团队等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收入分配方案拟定、聘用合同签订、职工教育、离退休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相关的来信来访;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审计处
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及局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内部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局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指导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其建立并执行相关制度;制定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接受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对局属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局领导安排,对内部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或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参与对局属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及指标的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审计;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接受省四川省审计厅及省内审协会的指导和监督 。协助配合国家审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党委工作部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全局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社会主义学习教育;负责局属单位(含直属企业、控股企业等)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及处级干部培训、管理,加强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握舆论导向,开展内外新闻报道等工作;负责政工职称评审;负责有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及业务指导;承办统战、出国人员的政审、干部保健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管理;负责全局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局管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纪委重要决策部署;监督检查局属单位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对违纪违规的党组织和局管干部提出问责建议;开展对局重要组织活动的监督监察,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涉及局管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和其他比较严重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参与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提出问责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督促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受理针对局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申诉;指导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职主业,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机关党员进行教育、监督、管理和服务,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机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机关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按规定做好党员发展工作;领导和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开展工作;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组织、协调局属驻肥单位的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
安徽省地矿局321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22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24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25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26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27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32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11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12地质队
安徽省地矿局313地质队
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第二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
安徽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安徽省地质实验研究所
安徽省地质测绘技术院
安徽省物化探院
安徽省中核集团勘查技术总院
参考资料
主要职责.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22-08-15
机构设置.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22-08-15
直属单位.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2022-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