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经济史论
中国社会经济史论是由梁方仲教授著作,梁方仲教授是我国当代著名经济史学家;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奠基人之一;是我国最早以现代统计学和社会调查的方法进行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开创者之一;也是利用地方志、档案、族谱、契约、文书等非正史资料研究“王朝制度和地方社会的学者最成功的一位”。
内容简介
他毕生追求学术研究的自由和独立,努力从事中原地区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和教学工作,撰写了数百万字的论著,尤以明代赋役制度研究最为精深,被誉为研究“明代赋役制度的世界权威”。他潜心研究,博览群书,取材宏博,勤于笔耕,严谨治学,勇于探索,其论著阐述精,论断周详,眼光超前,具有真知灼见。
《明代赋役制度》(以下简称《文集》)按论著的内容归类编辑成八册:第一册是《明代赋役制度》,第二册是《明清赋税与社会经济》,第三册是《中国社会经济史论》,第四册是《明代粮长制度》(校补本),第五册是《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六册是《中国经济史讲稿》,第七册是《梁方仲读书札记》,第八册是《梁方仲文存》。本书为第三册《中国社会经济史论》。
目录
历代户籍、地籍、租约、赋役册诠释
《论汉初抑制商贾》注解
户调制与均田制的社会经济背景
论隋朝经济高涨的原因
《元代州域形势》注解
元代社会经济史
元代中原地区手工业生产的发展
元代屯田制度简论
元代的土地制度
十三种《食货志》介绍
试论我国度量衡的起源与发展
番薯输入中国考
《明史·食货志》第一卷笺证
近代田赋史中的一种奇异制度及其原因
历代纸币制度纪要
钱粮尾数
评介《万历会计录》
评陈登原著《中国土地制度》
卜凯《中国土地的利用》评介
关于广州十三行
北京市田赋概况
《朱元璋北伐檄文》注解
《粤民义师》注解
中国田赋问题(书评)
——评孙佐齐著《中国田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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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二)赋役全书
赋税全书的编制,始于明万历(1573-1620)初年。它是当时推行一条鞭法的副产品。先是,嘉靖(1522-一1566)初年,浙江省右布政使娄志德作《两浙赋役成规》一○卷。至万历十三年刊行《钦定两浙赋役录》,卷数不详(见万历《常山县志》卷八)。万历四十年吴用先复成《两浙赋役全书》一二卷(见黄虞稷:《千顷堂书目》卷九,史部典故类)。《明史》卷九七,艺文志2史类故事类作“娄志德《两浙赋役全书》一二卷,盖误以吴氏续修之书属之娄氏。以上三书皆不存。今传世者,尚有嘉靖刻本《河南赋役总会文册》,原书一。卷,中国国家图书馆仅存卷一卷。又有隆庆(1567-1572)中年刊《山东经会录》一六卷,日本仁恭山庄内藤乾吉氏收藏。此两书之性质及内容虽与赋役全书甚相同,然咸不名为赋役全书。至一条鞭法盛行时,各地此类书之以赋役全书(或《条鞭赋役册》)为名者始盛。明代赋役全书之编,南方远盛于北方,因为一条鞭法的施行南亦较盛于北之故。崇祯(1628-1644)初毕自严《查报工部料价钱粮疏》云:“江南止凭赋役全书,江北并无可凭”(《度支奏议册库》一),可以为证。今中国国家图书馆尚藏有明刊赋役全书数种,可参看。
清人人关以后,征收赋役,多按照万历末年赋役全书所载的旧例办理,并宣布天启、崇祯时所加增的饷额,尽行豁免,企图缓和汉族的反抗;同时又屡次下令订正赋役全书的则例。至顺治十四年(1657)十月,清代的赋役全书第一次编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