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的基本法之一。
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开会的大会以第217A(III)号决议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八个国家弃权,但是没有一个国家反对。1948年9月提出了《宣言》的一稿。1977年联合国通过的《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则以更加强烈的言词谴责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殖民主义,认为这些都是大规模侵犯人权的罪恶,消除它们是人类刻不容缓的最迫切的任务。应该说这些是对《宣言》的修正和发展。
《宣言》的制定工作并非一帆风顺,其间充满着各种观念、利益和权力间的矛盾、分歧和斗争,但在战后初期世界性的人权保障思潮推动下,没有任何国家愿意被指责为缺乏人权精神,故而《宣言》还是很快得到了通过,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份代表世界人民共同心声的全球性人权文件。
历史沿革
1946年1月10日,第一届联合国大会召开后,巴拿马共和国代表再次提交了一份关于基本人权的提案,要求正式列入大会议程。2月16日,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68条成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也同时开始了酝酿世界人权宪章的工作。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接受了巴拿马代表的提案,并将其提交给第一委员会(“政治与安全委员会”)和第三委员会(“社会、人道和文化委员会”),要求它们尽快加以研究,以便为人权委员会具体起草世界人权宪章提供指导。
1946年2月成立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最初由9国代表以非官方身份组成,后增加为18人。按经社理事会的规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就世界人权宪章、维护新闻报道自由、保护少数民族、防止种族歧视以及维护妇女地位等问题向经社理事会提交提案、建议和报告,其首要任务,是起草世界人权宪章。1947年1月27日-2月10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瑞士的成功湖举行了首次会议,开始就起草世界人权宪章问题进行一般性讨论。会议首先讨论了人权宪章的构成形式。各国代表大致提出了三种意见:一是认为可将人权宪章作为联合国大会的一项决议或以共同宣言的形式予以通过,当时多数国家支持采取这一形式;二是要求人权宪章采取具有约束力的多边公约的形式,澳大利亚和印度等国代表持这一主张;三是少数国家建议修改《联合国宪章》,将世界人权宪章补充进去。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意见,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决定首先以宣言的形式起草世界人权宪章。在同年12月召开的人权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各国代表经过进一步磋商,通过了第46(IV)号决议,决定人权宪章将由三部分组成:一项整理各种权利内涵和体现人权精神的宣言;一项规范这些权利并向成员国开放的多边公约;一项关于履行公约条款的实施措施(即后来的“任择议定书”)。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后,由委员会主席、美国代表埃莉诺•罗斯福,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代表张彭春和报告员、黎巴嫩代表查尔斯•马克三人组成的起草小组开始酝酿宣言的起草工作,由于三人来自不同类型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国家,相互间观念和各自的利益考虑分歧很大,起草工作进展十分缓慢,一度搁浅。在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期间,苏联代表要求扩大起草小组,新的起草小组由美、中、黎、苏、英国、法国、澳大利亚和智利等8国代表组成。同时,为避免小组内因分歧过大而致起草工作进展缓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要求联合国人权司根据各国代表和个人提交的宣言草案首先整理出一份列举各项权利的大纲。提交草案的主要包括古巴代表古斯塔沃•古德勒兹、著名法学家H•C•维尔斯、赫希·劳特派特、耶稣会牧师威弗利德•帕森、美国犹太人协会、世界管理协会、国际权利研究所等。在这些草案基础上,人权司司长约翰·汉弗莱主持整理出了大纲。1947年6月9-25日,起草小组召开会议讨论了人权司提出的大纲,决定任命一个由英、法、黎三国代表组成的工作组整理会议中提出的各种不同意见。工作组则委托法国代表勒内·卡森(1968年,卡森因对起草宣言作出的杰出贡献而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具体起草新的草案。
经过1年多的努力,1948年6月18日召开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勒内·卡森主持下,融合了各方面意见的宣言草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设立的一个特别委员会审议后,于年底提交第三届联合国大会,联大委托第三委员会逐条进行了审议。在同时也是第三委员会主席的马立克主持下,委员会先后召开了81次会议,通过了168项修正决议。12月6日,第三委员会在本届联大前期会议结束前夕,将最终的宣言文本送交联大进行大会审议。12月10日,联大以40票赞成、0票反对、8票弃权的绝对优势正式通过了《宣言》。投弃权票的国家为苏联、白俄罗斯、波兰、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乌克兰、捷克斯洛伐克、南非、沙特阿拉伯。
宣言规则
第一条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二条
人人有资格享受本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并且不得因一人所属的国家或领土的政治的、行政的或者国际的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区别,无论该领土是独立领土、托管领土、非自治领土或者处于其他任何主权受限制的情况之下。
第三条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四条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一切形式的奴隶制度和奴隶买卖,均应予以禁止。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残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罚。
第六条
人人在任何地方有权被承认在法律前的人格。
第七条
法律前人人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不受任何歧视。人人有权享受平等保护,以免受违反本宣言的任何歧视行为以及煽动这种歧视的任何行为之害。
第八条
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加以任意逮捕、拘禁或放逐。
第十条
人人完全平等地有权由一个独立而无偏倚的法庭进行公正的和公开的审讯,以确定他的权利和义务并判定对他提出的任何刑事指控。
第十一条
(一)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经获得辩护上所需的一切保证的公开审判而依法证实有罪以前,有权被视为无罪。
(二)任何人的任何行为或不行为,在其发生时依国家法或国际法均不构成刑事罪者,不得被判为犯有刑事罪。刑罚不得重于犯罪时适用的法律规定。
第十二条
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攻击。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第十三条
(一)人人在各国境内有权自由迁徙和居住。
(二)人人有权离开任何国家,包括其本国在内,并有权返回他的国家。
第十四条
(一)人人有权在其他国家寻求和享受庇护以避免迫害。
(二)在真正由于非政治性的罪行或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的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下,不得援用此种权利。
第十五条
(一)人人有权享有国籍。
(二)任何人的国籍不得任意剥夺,亦不得否认其改变国籍的权利。
第十六条
(一)成年男女,不受种族、国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权婚嫁和成立家庭。他们在婚姻方面,在结婚期间和在解除婚约时,应有平等的权利。
(二)只有经配偶双方的自由的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缔婚。
(三)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会单元,并应受社会和国家的保护。
第十七条
(一)人人得有单独的财产所有权以及同他人合有的所有权。
(二)任何人的财产不得任意剥夺。
第十八条
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
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十条
(一)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二)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第二十一条
(一)人人有直接或通过自由选择的代表参与治理本国的权利。
(二)人人有平等机会参加本国公务的权利。
(三)人民的意志是政府权力的基础;这一意志应以定期和真正的选举予以表现,而选举应依据普遍和平等的投票权,并以不记名投票或相当的自由投票程序进行。
第二十二条
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员,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并有权享受他的个人尊严和人格的自由发展所必需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各种权利的实现,这种实现是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
第二十三条
(一)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二)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三)每一个工作的人,有权享受公正和合适的报酬,保证使他本人和家属有一个符合人的尊严的生活条件,必要时并辅以其他方式的社会保障。
(四)人人有为维护其利益而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人人有享受休息和闲暇的权利,包括工作时间有合理限制和定期给薪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一)人人有权享受为维持他本人和家属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著、住房、医疗和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废、守寡、衰老或在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
(二)母亲和儿童有权享受特别照顾和协助。一切儿童,无论婚生或非婚生,都应享受同样的社会保护。
第二十六条
(一)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应当免费,至少在初级和基本阶段应如此。初级教育应属义务性质。技术和职业教育应普遍设立。高等教育应根据成绩而对一切人平等开放。
(二)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应促进各国、各种族或各宗教集团的了解、容忍和友谊,并应促进联合国维护和平的各项活动。
(三)父母对其子女所应受的教育的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一)人人有权自由参加社会的文化生活,享受艺术,并分享科学进步及其产生的福利。
(二)人人对由于他所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而产生的精神的和物质的利益,有享受保护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人人有权要求一种社会的和国际的秩序,在这种秩序中,本宣言所载的权利和自由能获得充分实现。
第二十九条
(一)人人对社会负有义务,因为只有在社会中他的个性才可能得到自由和充分的发展。
(二)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时,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确定此种限制的唯一目的确在于保证对旁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并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中适应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三)这些权利和自由的行使,无论在任何情下均不得违背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
第三十条
本宣言的任何条文,不得解释为默许任何国家、集团或个人有权进行任何旨在破坏本宣言所载的任何权利和自由的活动或行为。
宣言时代背景
一、当时(1948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给世界各国人民造成了极大的苦难,德意法西斯和日本军国主义不仅发动侵略战争,而且所到之处肆意残酷迫害和屠杀人民,烧杀奸淫无恶不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都得不到起码的保证,财产被任意剥夺、破坏,损失不计其数。据统计,仅欧亚两个战场就各自死亡了两千多万人,整个人类的生存都受到严重威胁,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浩劫。战争虽然以人民的胜利和法西斯反动势力的灭亡而告终,但血的教训使各国人民和政府深刻认识到维护基本人权的极端重要性。
二、反法西斯人民战争的胜利,也使各国统治阶级中压迫和敌视人民的保守势力遭到削弱,争取自由、平等、民主、进步的群众的力量得到加强。他们要求改变由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等差别所造成的社会歧视和立法上享有人权的不平等,要求政府维护、改善和扩大公民的基本权利。
三、帝国主义之间的战争客观上削弱了老殖民主义,同时启发、教育和锻炼了人民,结果在战后促进了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原殖民地附属国人民要求国家独立、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违背人权基本原则的世界殖民体系面临瓦解的局面。
四、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巨大成就,在反法西斯战争中所起的具有决定意义的重要作用,以及战后东欧一批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生,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资本主义的新的社会制度、新的价值观念和人权模式,在全世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出现了社会主义运动的高潮。
宣言局限性
《宣言》在起草过程中虽然经过激烈讨论和反复磋商,但由于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是西方传统的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和人权观,因而即便是有所折衷和妥协,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历史局限性。这些局限性有:
一、宣言在强调人权的普遍性、人权的共同标准时,忽视了人权的特殊性,忽视了共同标准的实现在不同国家具有不同特点。作为世界性的人权宣言,强调人权的普遍性是必要的、可以理解的,但整个宣言没有一处说明人权的特殊性,即人权的实现不能脱离而必须充分考虑各国的特殊条件和特殊表现,好像世界各国、各民族都处在同一经济、政治、文化水平上,问题和要求都相同,这显然是不全面的,是一项严重的疏忽。其实,现实的人不是抽象的人,都是具体的社会的人,一个社会的人权状况归根到底取决于这个社会的基本制度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而每个人的人权状况既与他所在的整个社会的人权状况有关,又与他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他所从事的工作、实践、生活等等情况有关。
二、把人权限于个人的权利和自由而忽视了人民、群众、民族、国家的权利,即集体人权。最后投票决定《宣言》文本的多数官员们信奉的是西方以个人为本位的个人主义价值观,所以他们在起草和通过《宣言》时,只是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忽略了群体、国家、民族的权利和自由,以及对两者关系的正确规定。与此有联系的是这个缺点也表现在权利义务关系的处理上。整个《宣言》主要部分是讲个人的权利,很具体,虽然也谈到了对社会的义务问题,可是只有一条原则,相比之下结构上是严重失衡。西方传统人权观片面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忽视义务和责任的倾向,在实践上已经造成了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消极后果。这个缺点现在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宣言影响及地位
影响
《宣言》的意义和价值不仅仅体现在人权内涵的扩大上,它也体现在人类社会的许多其他方面,这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宣言》为整个国际人权保障和国际人权法体系奠立了基本的原则思路和发展方向。按照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46(IV)号决议,联合国起草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人权公约的目的,即在于“将宣言中提出的26项权利整理和归纳为一份有关这些权利及履行途径的国际性条约”。在公约的正式文本中,《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都在序言在明确表示制定公约是为了“确认,按照《世界人权宣言》,只有在创造了使人人可以享有其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和“只有在创造了使人人可以享有其公民和政治权利的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自由人类享有公民和政治自由和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的理想”。1968年,首届世界人权大会通过的《德黑兰宣言》也提出,举行会议的目的在于“检查《世界人权宣言》通过20年以来所获进展,并拟定未来方案”,“重申对于《世界人权宣言》及此方面其他国际文书所载原则的信念”和“促请所有民族及政府致力于信奉《世界人权宣言》所崇奉的原则”。在联合国制定的其他许多重要的国际人权保障方面的文件中,如《废止强迫劳动公约》《妇女政治权利公约》《人民享有和平权利宣言》等等,在序言中都明确宣布了自己遵循《世界人权宣言》精神的宗旨。其他一些文件,如《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减少无国界状态公约》《就业政策公约》等,更直接是对《宣言》具体条款的扩展和延伸。由此可见,《宣言》已经成为国际社会保障人权的根本性文件,奠立了国际人权保障的基本精神。
其次,《宣言》不仅对联合国、对其他国际组织的人权立场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许多地区组织在制定本地区的基本人权文件时间,也援用了《宣言》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欧洲人权公约》《美洲人权公约》和《非洲人权利和民族宪章》都不仅在序言中表示遵循宣言精神,在许多具体条款中也直接借用了《宣言》使用的措辞。特别是在《宣言》制定后不久通过的《欧洲人权公约》,更是除了一些程序性和机构性的条款外,对有关权利的规范内容乃至术语方面等重复了《宣言》的提法。
再次,《宣言》对战后各国宪法的制定和修改也产生了重大影响。荷兰学者亨利•范•马尔赛文和格尔•范•德•唐在《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一书中,对此作了全面的统计。按他们的观点,世界上共有22部宪法明确地涉及到了《宣言》,在战后各国制定的宪法中,则有不少于43部宪法明显受到《宣言》的影响,并经常引用该宣言使用的词句。如日本、德国、意大利等战败国在新宪法中都体现了《宣言》的有关人权精神,规定了大量保障人权方面的条款。1958年的法国宪法等也按《宣言》的规定在人权保障方面作了调整,1958年的几内亚宪法等更直接在宪法中宣布支持《宣言》。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在1989年12月10日在北京举行的纪念宣言通过40周年座谈会上也指出,中国“并不排斥人权,也不笼统地否定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文件规定的权利在中国宪法中基本上都有相应规定,而且在许多方面已超过《宣言》的标准,在某些方面更丰富、更现实。”
最后,《宣言》的价值和意义还体现在它的精神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在国际人权的实践中得到了明显的遵循和援用。在国际社会谴责某些国家违反人权时,常常将《宣言》作为批评的依据和标准。例如,在1963年12月4日联合国安理会作出的谴责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决议中,即宣布其违反了“作为一个成员国的义务及《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1966年10月27日的联大决议进一步宣布鉴于南非“一直以一种悖于《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的授权方式(对纳米比亚)进行托管”,决定中止南非对纳米比亚的托管权。又如,1980年,国际法院在对伊朗扣押美国使馆和领事馆人员一案的判决中也宣布,“不适当地剥夺人的自由,并对他们在困苦的条件下实施约束,本身就是明显地不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原则,而且也不符合《世界人权宣言》所阐明的基本原则。”
地位
《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础。70多年前通过的这项《宣言》,鼓舞签订了许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人权条约,全世界的人权得到发展。不论是在解决不正义的事件的时候,在冲突期间,在忍受迫害的社会上,以及在群众努力争取普遍享受人权的时候,《宣言》继续鼓舞着人们。《宣言》代表着普遍承认:基本权利和基本自由是全人类固有的权利,不可剥夺,对任何人一律平等,群众人人生而自由、群众的尊严和权利是平等的。不论所有人的国籍、居住地点、性别、民族或种族来源、肤色、宗教、语言、或任何其他地位,国际社会在1948年12月10日承诺,维护群众人人的尊严和正义。
宣言评价
“历史会将这一宣言认为是联合国最高的成就之一,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
2013年7月2日指出,根据联合国1948年采用的《世界人权宣言》,每个人都有权利拥有或改变国籍,没有国家可以擅自剥夺一个人的国籍或不准个人改变国籍。(英国卫报评)
这次宣传活动提醒我们:当时世界对惨烈的二次大战犹有余悸,《世界人权宣言》是第一个肯定目前大家视为理所当然的人的固有尊严和人人平等的全球性文件。(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评)
在2008年之内,必须作出空前的努力,以确保全世界每个人都能依赖公正法律的保护。在推动人人享有人权,我们迈向发挥人的最大潜能——这是《世界人权宣言》最根本的承诺。(人权专员路易丝·阿尔希尔评)
参考资料
《世界人权宣言》与中国.人权网.2023-12-05
国际人权法的基础.UnitedNations.2023-12-05
《宣言》的历史.UnitedNations.2023-12-05
《宣言》的历史.UnitedNations.2023-12-05
《宣言》的历史.UnitedNations.2023-12-05
“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研讨会在京举行.人权网.2023-12-05
《世界人权宣言》的产生过程及其意义.意义.2023-12-05
Just a moment....宣言全文.2023-12-05
《世界人权宣言》的重大贡献和历史局限.光明网.2023-12-05
403 Forbidden.中国政府网.2023-12-05
英媒称个人拥有国籍权利受《世界人权宣言》保护.中新网.2015-08-25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如何爆发的.人民网.2023-12-05
联合国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CCTV.2015-08-25
世界人权宣言.评价.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