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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文局

广东省水文局是广东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主管全省水文工作。其前身为广东省水文总站。

历史沿革

1944年,国民政府珠江水利局设立广东水文总站。

1950年8月,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珠江水利工程总局设立水文科。

1951年11月,改设水文总站(科级)。

1956年,升格为处级单位。

1997年10月,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广东省水文局。

2000年10月30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为省水利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全省水文系统下辖广州、佛山市江门市湛江市汕头市惠州市韶关市肇庆市梅州市茂名市清远市等11个水文分局,并加挂了地方水文局的牌子,实行省地双重管理体制。

主要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有关水文水资源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实施全省水文行业管理;组织拟定全省水文事业发展规划、水文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水文站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全省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协调重大突发水事件、水文水资源应急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全省地表水和地下水水量和水质的监测、分析工作。

(三)负责全省水情信息、水文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汇交、发布与汇编工作;负责广东省国家水文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负责有关水事纠纷、涉水案件的裁决所需水文资料的审定,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协同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协调我省与周边地区的水量、水质监测。

(五)承担水文测报设施保护工作。

(六)承担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站 网管理部、水资源部(广东省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水情部、 财务部、人事部。

下设分局

广东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 广东省水文局佛山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江门水文分局、广东 省水文局肇庆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茂名水文分局、广东省水 文局湛江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韶关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 惠州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梅州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汕头 水文分局、广东省水文局清远水文分局。

现任领导

广东省水文局党委书记、局长:廖征红

广东省水文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卢俊昌

广东省水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方玉满

广东省水文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黎裕文

广东省水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坚雄

广东省水文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艏

广东省水文局二级巡视员:陈芷菁

广东省水文局省管一级调研员:张岑岭

更新截止2024年4月

所获荣誉

参考资料

广东省水文局概况.广东省水利厅.2024-04-24

机构职能.广东省水利厅.2024-04-24

2024年广东省水文局部门预算.广东省水文局.2024-04-24

领导信息.广东省水利厅.2024-04-2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表彰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24-04-24

水利系统22个单位被授予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中国政府网.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