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最高会议
国防最高会议是1937年8月11日中国国民党中政会决定,撤销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的国防会议与国防委员会,设立国防最高会议,对中政会负责。国防最高会议主席由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兼任(蒋介石);国防最高会议副主席由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兼任(汪精卫)。 1937年11月26日,国民党中政会停止开会,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中政会职权。
正文
国防最高会议通过《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1937年8月12日,国民党五届四中全会通过中政会上述决议。
国防最高会议是全国国防最高决定机关。其成员十分广杂:
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中央党部秘书长、中央组织、宣传、民众训练部部长;
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和副院长;内政、外交、财政、军政、交通、铁道、实业、海军、教育部长;行政院秘书长;全国经济委员会常委;
军事委员会副委员长、常委;参谋总长、训练总监、军事参议会议长等。
国防最高会议主席有紧急决定权。
1937年11月26日,国民党中政会停止开会,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中政会职权。
1939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改组国防最高会议为国防最高委员会,并通过《国防最高委员会组织大纲》,作为战时党政军一元化的最高领导机关。
参考资料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