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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凤

金一凤,字紫庭,浙江山阴人,贡生,官陕西户部清吏司郎中、广东海阳知县、四川眉州知州康熙五十二年至五十九年任兖州知府雍正元年致仕。

先祖金志,嘉靖十七年(1538)年进士,曾任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按察副使,与海瑞志同道合,海瑞曾书“忠孝格天”之句为赠。

人物生平

康熙二十三年(1684),海阳县知县金一凤在北门外重建养济院。

康熙二十五年(1686),金一凤修:《海阳县志》;重修海阳县署和北堤。

康熙三十七年(1698),眉州知州金一凤续修《眉州属志》。

康熙帝四十一年(1702),眉山市学政段子文经过多方查考,始到墓前造访,回县后与太守金一凤详谈了情况。金一凤“率僚属绅士往,焉斩荆棘,藤罗,见碑二,一为老泉墓碑,为待一明御俞公(时)求公墓及获公墓碑,原委井然。其一碑小而卧者,则为明判官,公之裔孙苏大间赎祀田边界碑也,慨焉久之。”当即捐囊,“命士人封筑之,极高且大,使樵牧不侵”,并建祠祭祀,置祀田、山场数百亩,以收租作为主持焚献,修祠宇之用。

康熙四十三年(1704),三苏祠殿建于康熙四年(1665年),前楹门楣悬挂三匾:……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眉山市知州金一凤题,乾隆十六年(1752年)眉州知州宋载书“文峰鼎峙”。青神县中岩寺有金一凤手书“文峰鼎峙”石刻。

康熙帝四十四年(1705年),眉州知州金一凤刻三苏祠《罗池庙诗碑》(即《荔子碑》,又俗名《柳州碑》)。碑高220厘米,宽115厘米。碑文9行,行19字,与柳侯祠原碑10行、行16字的款式不同。而且,此碑于第八行至“始”字即折转至第九行。原碑的跋语未刻,改为重刻识语:“此苏长公所书柳州市碑也,康熙乙酉州牧金一凤谨勒于石。”

康熙五十四年(1715),金一凤及其“海瑞碑”。

康熙帝五十五年(1716),金一凤因朝廷成例曲阜市县令但世职而不袭,且有黜无陟,非所以崇先圣而劝循良,乃上书朝廷,请求对该职赏罚并行。《不下带编 巾箱说》载“家太守一凤刺,于康熙帝五十五年具牒台宪,请酌行之以闻于朝,而不获所请。”

康熙五十六年(1717),康熙五十一年(1712)夏,兖州泗河洪水暴涨,冲毁了有“鲁国石虹”之称的南大桥。次年,金一凤升任兖州区知府,捐资重修加固此桥,并又熔铁铸巨剑一口,竖插于中洞之外,以镇水势。1988年,此剑在泗河大桥下出土,曾轰动一时。巨剑长7.5米,重1540公斤,剑柄铸有“康熙丁酉二月知兖州府事山阴金一凤置”铭文,因剑体巨大,被誉为“天下第一剑”,现藏于兖州博物馆,为国家一级文物。

康熙五十七年(1718),五月,捐资重修济宁市兖州区兴隆塔。

康熙帝五十八年(1719),金一凤纂修《兖州府志续编》。——(见《山东地方志书目》:“《兖州府志续编》二十卷,金一凤纂修,康熙五十八年刊本。)按:金一凤,其任兖州区知府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至五十九年(1720)间。此书收藏单位有山东博物馆,国家图书馆等。

康熙帝五十八年(1719),兖州太守金一凤以坊倾奉旨重修“父子状元”石坊,并题书“父子状元”四字,又嘱其族孙金 题柱联曰“是父是子同作状元千载少, 为忠为孝流传历代一门多。”时称佳话。现存石刻乃后人为之,曰“为卿为相”,实误。

轶事典故

金埴曰:“予族祖太守公,近得桐一段,长八尺,乃邹令娄君一均所饷,琴材之最难致者也。付之名匠,为琴二张,而空其腹于后,名[无底琴]。”

“兖中郡署无凉堂。家太守公当伏日退食,辄移薄书於松间棚下,研朱判事。判毕,则投足一榻,视松,东摇则从东,西摇则从西耳。方命削瓜而门吏报冰至,则衍圣公府所饷。冰大如轮,盛以巨盎。盎碧冰清,松翠欲滴。公手凿招予同饮之,谓予曰:[古人朝受命而夕饮冰,乐天[三年为刺史,饮冰复茹。]公府之饷此,一服清凉之散,不仅为予消暑而已也,其教益不诚多乎!子其为予记之。]因捉笔书其事於巾卷。”

“兖署西园,以巨盎栽荷。己亥八月五日,忽开并蒂千瓣青莲花一朵,苞蓄二十日才放。双头嬝,如二美临镜,顾外视,犹浑沌也。旬日,褪却数片,又微似玉双擎,而然后所谓并蒂者乃显焉,则不复褪却矣。时家太守公以特旨卓异,将趋阙引见而适有是花。又,公昔宰海阳署斋,编篱枯竹,忽生竹黄于将迁之日。迄今一仆名[瑞竹]。以此而迁牧眉山市,亦莲开同于今日,遂有治中之命。盖草木得气之先,凡三度,并有验兆。公谓予曰:[予愧不德,益深修省。]”

“埴昔游鲁,家太守紫庭公一凤重建兖州郡楼,乃少陵咏诗处。予(金埴)代题曰“南楼”,又曰“纵目处”。”“家太守题兖州区郡门曰:[天下人文第一邦]。”

人物评价

勤于事功,踵迹先贤。

个人作品

兖州府志》《西园集》《养性篇》

参考资料

祠堂格局.三苏祠博物馆.2014-08-14

青神县中岩寺—眉山市—四川寺院.佛教导航.2014-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