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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会议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提出应坚决拥护广大农民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斗争中直接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并规定了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各项具体政策。《五四指示》发布以后,各解放区迅速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到1947年春,已有三分之二的解放区解决了土地问题。7月10日,刘少奇向中央报告全国土地会议准备情况。同时中共中央工作委员会在河北平山县正式成立。

背景

为了总结《五四指示》颁布以来的经验,进一步推动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并适应革命形势的发展,完善党的土地政策,中央工作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的决定,于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工委的主要负责人刘少奇、朱德、董必武、彭真、康生和东北地区、冀热辽、山东省、晋冀鲁豫、晋察冀、晋绥、陕甘宁等解放区的主要领导人李雪峰、王从吾、张稼夫、薄一波、胡锡奎、李林、张等,以及华北地区的大多数地委和晋察冀野战军各旅的代表,共100余人。中央工委书记刘少奇主持了会议并作了报告。

会议过程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7月17日至8月下旬,主要是由各解放区代表汇报土地改革的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存在的问题;第二阶段,从8月底到9月13日,主要是讨论土地改革的政策,制订《中国土地法大纲》,并研究了结合土改进行整党的问题。

8月20日至21日,刘少奇在会上作报告强调:土地会议的中心是要彻底进行土地改革。9月4日,刘少奇在会上讲话,认为平分土地的办法是消灭封建最彻底的办法,普遍、彻底地平分土地的政策毛病最少、好处最大,简单明了,贫农容易掌握,是个大解放。这是最公平的办法,党内问题也好解决了。9月11日讲话提出要以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办法来实行彻底平分土地而不采取打乱平分的办法。

9月13日,刘少奇在大会闭幕式上作了总结报告,对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作了结论。刘少奇的总结报告详细分析了土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他指出,《五四指示》后的一年多来,各解放区都进行了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大部分地区不彻底,即使是比较彻底的地区也还有若干毛病。土地改革不彻底主要有三个原因:第一,指导土地改革的政策不彻底。《五四指示》实现了从减租、减息政策到“耕者有其田”的转变,但是,这个指示是适合当时过渡时期特点的带过渡性的政策。现在党与群众的思想准备成熟了,形势成熟了,应当适时地提出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第二,党内不纯。这是土地改革不彻底的基本原因。党内不纯的情况不改变,就不可能彻底完成土地改革的任务。第三,官僚主义。主要有两种官僚主义,一种是“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另一种是“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官僚主义。最严重、妨碍群众最大的,就是那种“雷厉风行”强迫命令的官僚主义。

会议总结

刘少奇的总结报告还着重讲了实行彻底平分土地方针后的政策问题、整党问题和坚持群众路线的问题。

政策问题

关于政策问题,刘少奇指出,实行彻底平分土地的方针,更要注意团结中农。抽了中农或富裕中农的土地,要设法在别的方面予以补偿,设法团结他们。对待不同的地主、地主与富农、旧富农与新富农,在实际执行中应当有所区别。党和政府要照《中国土地法大纲》宣传,不要大事宣传打乱平分,还是用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办法好。要注意保护工商业。

政党问题

关于整党问题,刘少奇指出,土地改革政策不彻底的问题解决了,整编队伍就成了首要关键。整编队伍的方法,主要是“思想打通,组织整顿,纪律制裁”。对混进党内的地主、富农、阶级异己分子和蜕化分子要清洗;对小布尔乔亚思想和自由主义要进行思想斗争。党内思想斗争以反右为主,防止左派。整党分两步,先是由上而下,思想打通,组织整顿,纪律整顿;土地改革之后,由下而上地整上来,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把党的经常制度、正确作风建立起来,使党的面貌焕然一新。

群众路线问题

关于坚持群众路线问题,刘少奇指出,一切领导,包括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的领导,都要有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路线,离开群众路线,党的政治、组织、军事及其他一切就不可能有正确路线。

刘少奇还就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问题指出:“方针政策应根据不同地区的情况贯彻执行。这次会议决定的政策,可以全部适用于比较巩固的解放区。在特殊地区、游击区、战区和新区,可以特殊一些,务使适合于当地的环境,不能机械执行。”

刘少奇在总结报告的最后,深刻阐明了土地改革的伟大意义,他指出:“土地改革搞彻底,群众发动好,力量是无穷尽的。”“实行土地改革是争取爱国自卫战争胜利最基本的一环,有决定意义的一环。”

《中国土地法大纲》

会议根据“彻底平分土地”原则,制订并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共16条,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六个方面:

一、彻底废除了封建和半封建的土地制度。《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废除一切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聂氏宗祠庙宇寺院、学校、机关及团体的土地所有权。”“废除一切乡村中在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债务。”并规定:“乡村农人接收地主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及其他财产,并征收富农的上述财产的多余部分。”

二、规定了土地改革的合法执行机关。《大纲》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中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省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

三、规定了平均分配一切土地和分配财产的办法。《大纲》规定:“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规定,接收地主和征收富农的牲畜、农具、房屋、粮食等财产,“分给缺乏这些财产的农民及其他贫民,并分给地主同样的一份。”

四、规定了土地改革之后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大纲》规定:“分给各人的财产归本人所有,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适当的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分给人民的土地,由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其自由经营、买卖及在特定条件下出租的权力。”

五、规定了保护工商业的政策。《大纲》规定:“保护工商业者的财产及其合法的营业不受侵犯。”

六、组织人民法庭,保障土地改革的实施。《大纲》规定:“对于一切违抗和破坏本法的罪犯,应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及处分。人民法庭由农民大会或农民代表会所选举及由政府所委派的人员组成之。”

10月10日,中共中央通过决议,正式发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公布以后,各解放区迅速掀起了土地改革的热潮。

历史意义

全国土地会议及时总结了土地改革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发展了党的土地政策,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是彻底消灭封建土地剥削制度的战斗纲领。这次会议对深入发动农民群众,推动土地改革运动的全面开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这次会议也存在一些缺点。会议确定的“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方针,助长了农民群众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倾向,再加之没有制定完备、细致、具体的政策,不可避免地会造成土地改革中侵犯中农利益和破坏工商业的问题。会议对前段土地改革不彻底的问题和党内组织不纯、思想不纯的情况,估计得过于严重,而对于已经出现的“左”的倾向却注意不够。这些缺点,是今后一段时间里各解放区在土改和整党工作中发生“左”的偏向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共中央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这些“左”的偏向,保证了土地改革运动的健康发展,为实现贫苦农民的翻身解放并团结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加人民解放战争创造了条件。

参考资料

5月4日.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2024-04-26

《中国土地法大纲》及暴风骤雨般的土地改革.中国青年网-新闻.2024-04-26

【党史百年·天天读】5月4日.中青在线.2024-04-26

党在解放战争时期的土地政策.湖北党史网.2024-04-26

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中国青年报.2024-04-26

土地政策的重要改变:《中国土地法大纲》丨党史中的经济档案.手机环球网.2024-04-26

土地政策的重要改变:《中国土地法大纲》丨党史中的经济档案.中青在线.2024-04-26

土地改革是中国取得革命胜利的必由之路.央广网新闻.2024-04-26

土地政策的重要改变:《中国土地法大纲》丨党史中的经济档案.千龙网.2024-04-26

【百年党史·红色记忆】解放战争篇——第十九讲:土地改革,保家保田.澎湃新闻.2024-04-26

【一百个建党小故事之二十七】《五四指示》——耕者有其田.宁夏大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网站.2024-04-26

红色记忆:1947年全国土地会议.中国政府网.2024-04-26

党史大事件•1946年(《五四指示》发布 解放战争).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2024-04-26

新中国这样走来--《中央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sczg.china.com.cn.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