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元勋
计元勋(1574年-1659年),字冠五,号明葵,别署竹芦圃主人,嘉善县人。明朝政治人物,生于1574年四月初八日,卒于1659年,享年86岁。万历三十四年举人,赐“文魁”匾额,万历三十五年进士,赐“进士”匾额。著有《拙圃诗集》。
正文
计元勋,于万历三十五年秋,赴任闽南政治经济中心的龙溪县知县六年多,善于理政,关心民众,在校舍、桥梁、古迹的修缮重建抢险等方面留下了功绩。1614年升任南京吏部主事,1618年升验封郎中,1625年起任考功司。1614年计元勋等嘉善乡官为虚摊嘉善田赋联名公揭伸张正义。1623年完成高光辑《最乐编》四卷刻本,刻本之精美多有赞评。1626年起历升山东省参政、副使分巡济南市。升任副使不久遇阉裆拆民宅近二千间谋建生祠,计元勋随民意力抗建词,《山东通志》名宦中记载“有政,士民有感之”。朱由校为西湖生祠题书“普德”匾额后,各地生祠纷纷建成。1627年夏六月,无奈之韬略,浩然辞官退休回乡。元勋公为人厚道朴实、品格高尚。崇祯初年,昭赴北京任吏部尚书,没有赴任,绝意做官,如元勋公曰“国有道则仕,国无道则隐”。任职所到之处留下了清廉美名,其为官功绩和美誉载入史册,誉为“清流大吏”。隐居乡下老宅创办私塾学堂,教书育人,培养了孙辈才子,时称“嘉善六计”。入清以后,性情愉悦,同僚们推崇为文坛领袖。
人物评价
计元勋,为人刚直淳朴、秉性厚道,为官善于治理、体恤百姓,其所任之地皆留下了清廉美名,他被誉为清流大吏。(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评)
任副使,有德政,士民有感之。忤魏忠贤被逮赴京,旋复官。(《山东通志》评)
计元勋隐居乡里后,在计家宅基创办私塾,他不仅教授百姓子弟读书,还培养了以计善为代表的孙辈才子,驰名清代文坛,时称嘉善六计。(嘉善县传媒中心评)
亲属成员
计元勋的曾祖父是计棱,祖父计遂被赐予八品寿官之职。其父亲为计尚文,被封为济南道参政,母亲是朱氏。计元勋娶陆姓为妻,他的兄长是计元佐,弟弟有计元勤和计元勣。计元勋的儿子有计嘉佑、计嘉吉,幼子情况不明。孙辈有计善、计能、计燕(女,嫁给陆淮)、计敬、计法、计正、计辩。
与计元勋关系密切的嘉善乡党包括河南省布政使冯盛典、力培成进士的诸生王命召、工部尚书丁宾及其后人、行人司行人魏大中及其后人、通政使徐石麒以及徐石麒为其立传的明代增生吕元声等明代官员。计元勋还与李维桢有交往,两人关系友好。
轶事典故
计元勋与乡党魏大中关系甚密,他们一致的政治态度是痛恨阉党奸弊。魏大中狱中被害后,资助其年少次子魏学濂并数次帮助起草状书,“陈述父受冤狱,兄死孝之惨状”。在这不久后,朝廷下诏追谥魏大中为“忠节”,旌表其长子魏学洢为孝子。
计元勋在给孙辈取名时,采纳了《周礼·天官小宰》中的“善能敬正法辨”六字,即“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史称“嘉善六计”的就是计元勋的六位孙辈才子。
参考资料
凝溪河畔拂清风.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2024-09-11
清流大吏计元勋.嘉兴日报.2024-09-11
嘉善名人与乡贤︱计元勋.嘉善县传媒中心.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