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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炭林

薪炭林,是指以生产薪炭材和提供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乔木林和灌木林)。是一种见效快的再生能源,没有固定的树种,几乎所有树木均可作燃料。通常多选择耐干旱瘠薄、适应性广、萌芽力强、生长快、再生能力强、耐樵采、燃值高的树种进行营造和培育经营,一般以硬材阔叶为主,大多实行矮林作业。

定义

科技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薪炭林英文名称:燃料woodforest定义:以生产薪材和木炭原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

所属学科:资源科技(一级学科);森林资源学(二级学科)

本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概述

以生产烧柴或木炭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和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构成中原地区的 5大林种。

中国经营薪炭林历史较久。《齐民要术》中有“种柳千树则足柴”的记述。至20世纪70~80年代,发展中国家农村能源的相当部分仍靠木材提供。20世纪70年代初期发生矿物能源危机以来,能源林的发展与研究更受重视。所谓能源林,是指以生产能源为主要目的而营造和经营的森林。能源的形式,可以是传统的薪材、木炭等固体燃料,也可以是液体燃料,或进一步加工而提供的能源产品(见生物质能)。这样,则传统的薪炭林是能源林的一种。

营造和经营

薪炭林树种应具有生长快,适应性和抗逆性强,热能高,易点燃,无恶臭,不释放有毒气体,不易爆裂等特点。由于它大多栽在比较贫瘠的立地上,且轮伐期短,对地力消耗较大,所选树种还应有改良土壤的作用,如豆科及其他有固氮能力的树种。中原地区北部和西北部的刺槐沙棘沙枣,南方的铁刀木银合欢台湾相思木麻黄中国西南地区桤木等均宜营造薪炭林。

经营方式

经营方式可分下述类型:

①阔叶树矮林作业薪炭林。通常用萌芽力强的树种,特别是栎、栲树、石栎、桉树等树种,直播或植苗造林。造林后10~15年开始在秋末至初春采伐,伐桩高以不超过15厘米为宜。第一次采伐每公顷约可得薪材50~100立方米,约合每公顷每年10~20立方米。以后每隔5年采伐一次,每次约可得50~100立方米,可连续采伐10次。此时树龄已超过百年,可重新种植更新。其他阔叶树如台湾相思木麻黄刺槐等都可用萌芽更新。轮伐期根据立地条件、树种习性而定。

②灌木薪炭林。在中国北部、西北部较为普遍。常用树种有沙棘小叶锦鸡儿、柳树、紫穗槐多枝柽柳梭梭等。造林后3~4年即可采伐,轮伐期一般以3~4年为宜。如4年平茬一次,一般土地每公顷每年可产柴10~20吨。

③头木作业薪炭林。中原地区北部和西北部用柳树插干营造。初春开始插植,地上露出约2米。萌发的新条第1年全部保留;第2年进行疏条,均匀地保留5~10条,删下的即可作为烧柴(见彩图)。以后每隔4~5年再进行采伐。每次采伐时通常保留萌条基段约10~20厘米,每根萌条发新条选留2~3条,形成多干树冠。这种头木更新的柳树树冠整齐、枝叶密布,也是优良的行道树和四旁树。10年生柳树树种每次可砍枝干30~35条,约100千克。粗的还可作为材。老树更新时,主干是优良的柳木材。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一带,傣族人民采用铁刀木头木更新生产薪材有悠久传统。据调查10年生以上树木,每株留萌条10~20条,3年砍伐一次,每株可得薪材0.1~0.3立方米,甚至更多。广西壮族自治区对翅荚木采用头木更新生产薪炭材也很普遍。

④马尾松鹿角桩薪炭林。盛行于江苏省南部宜兴市高资街道一带。造林后第6年截去松树主梢,以后每隔1~2年再截取侧枝的枝梢。如此不断截梢,树冠由多次分枝形成,状如老鹿头角,故名。鹿角桩造林在轮伐期内,平均每公顷每年可得干柴约5~10吨。其树冠广展,光合作用面积大,生产量高,树干低矮,采伐方便。

主要树种

许多用材树种同时也是优良的薪炭林树种,如马尾松麻栎、桉树等。通过对用材林的间伐和整枝(林木)以取得烧柴是中原地区各地常见的经营方式。但如打枝过度,并砍伐林下灌木及搜刮枯枝落叶作烧柴,易造成地力衰退,林木生长不良、林地干燥、林内透光和松毛虫属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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