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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训派

圣训派(阿拉伯语专业:أَهْل الحَدِيث‎)是伊斯兰教逊尼派的一个法学流派,最早出现在伊斯兰时代的第二/三世纪(公元8世纪末和9世纪),由圣训学者所发起。他们认为《伊斯兰教圣经》和真实的圣训是法律、信仰等方面的唯一权威。

法学流派

圣训派(Ahl al—Hadith)

伊斯兰教逊尼派法学流派之一。

介绍

圣训派,阿拉伯语意译,与“意见派”相对。约产生于8世纪下半叶,原为以地域为中心的早期请教法学派中的一个流派,并未形成组织。早期的教法学家们在创制律例过程中普遍重视古代传统习惯(即逊奈),并以其作为既定法律学说的依据。而圣训派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以“先知的逊奈”为立法、行教的最重要的依据。他们在强调遵循《伊斯兰教圣经》律例的同时,尤为重视各地穆斯林社团的民俗习尚,认为这些传统习惯是得到穆罕默德及其弟子们默认的“圣训”、“圣行”在当时的继续和体现。为论证其学说的历史连续性,该派经常援引圣训传说,为最早将圣训应用于立法的派别。其圣训立法思想曾遭到“意见派”的反对,导致法源理论之争。后来著名法学家沙斐仪以折衷的观点,较系统地论述了包括圣训立法在内的4个法源理论,缓解了派别之争,从此确立了圣训立法仅次于《古兰经》立法的地位。随着圣训派的崛起,社会上流传着大量的伪圣训,后来兴起的圣训学曾试图去伪存真,并把源自“先知的逊奈”同源自圣门弟子的逊奈加以区别,但仍真伪难辨。历史上马立克教法学派因产生于圣城麦地那,尤为重视当地的民俗习惯(逊奈),常被称为“圣训派”,实际上早期诸教法学派中皆有圣训派的足迹。而更为强调圣训立法传统的当推稍晚兴起的阿赫默德·罕百里法学派。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