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论
受害者有罪论,即认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为其自身存在问题的一种言论。
引申含义
认为受害者之所以被害,是因为其自身存在问题的一种言论。
引用示例
从某种程度上说,“受害者有罪论”就是为犯罪者辩解,相信“受害者有罪论”就是纵容犯罪。
社会评价
相信“受害者有罪论”的人过度迷信所谓的“因果关系”,认为受害人之所以遭受恶意是因为其本人就存在“问题”。此前济南市空姐搭顺风车遇害案中,也不乏“女孩子不应该在半夜一个人出门”等声音。然而实际上,恶意往往来得毫无预兆,犯罪者犯罪只是因为其自身道德品行存在问题,和受害者并没有直接关系。所谓“交友不慎”、感情纠纷等,也不是犯罪合理化的借口。
“受害者有罪论”的思想不仅会给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二次伤害,还会导致犯罪事实被模糊,给犯罪者和潜在犯罪者侥幸的暗示。从某种程度上说,“受害者有罪论”就是为犯罪者辩解,相信“受害者有罪论”就是纵容犯罪。人应有最基本的是非观和正义观。同理心和怜悯不应该施加给犯罪者。只有不放过施暴者,不共情犯罪者,才是尊重法律的正义。(浙江舆情网 评)
参考资料
相信“受害者有罪论”是纵容犯罪.浙江舆情网.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