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长入社会主义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是第二国际修正主义者提出的理论,主张通过立法途径实施一些改良措施,使得资本主义可以不经由无产阶级暴力革命而逐渐转变为社会主义。这一观点主要由爱德华·伯恩斯坦在他的著作《社会主义的前途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中详细阐述。
理论背景
伯恩施坦通过对帝国主义初期的一些现象的研究,提出了与马克思主义不同的观点。他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其生产关系内部已经孕育着新经济制度的萌芽,因此只需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轻微的改革,就能促使资本主义自然演变为社会主义。伯恩施坦还否定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结论,强调资本主义具有自我调整的能力。
主张内容
伯恩施坦指出,在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内部已经出现了一些新的经济和政治“萌芽”。这些“萌芽”包括工人消费合作社、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企业的国有化、市政当局的改良措施以及劳资合同和劳动立法等。他认为,这些因素都是社会主义的体现,并且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也在不断发展。爱德华·伯恩斯坦认为,阶级斗争的形式变得更为“温和”、“文明”和“人道”,并且可以通过普选制和民主制来改变资本主义的本质。他主张,只要资产阶级国家采取一些民主的改良主义措施,资本主义就能够自然而然地“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具体来说,这些措施包括通过议会的“合法手段”来“改造国家制度”,以及在经济上扩大“社会对经济生活的监督”,使资产阶级企业接受“公共利益”的约束,从而实现从私人管理到公共管理的转变。
参考资料
马恩首倡“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网易.2024-11-04
论列宁对伯恩施坦"和平长入社会主义"的认识 与批判.乌有之乡.2024-11-04
和平长入社会主义.豆瓣读书.202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