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籍
客籍,汉语词汇,读作kè jí,原指客居异乡,后来专指客家人。也指具有外地籍贯的本地居民,或指寄居地的籍贯。在历史文献中,客籍人往往与土著居民形成对比,有时因历史渊源和社会地位差异而产生矛盾。
客籍一词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悠久的背景,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籍贯标识,更是社会结构和历史变迁的一个缩影。客籍人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有时是因战乱迁徙的群体,有时是为了谋生而远赴他乡的冒险者。他们的存在往往给当地社会带来新的元素,也可能引发土著与外来人群之间的紧张关系。客籍的概念在现代社会中依然存在,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其含义和影响已经发生了变化。
解释
1.具有外地籍贯的本地居民。
2.寄居地的籍贯。
3.古代贵族门客的名册。
4.寄居本地的外地人,与“土著”相对。
出处
《战国策·楚策四》:“汗明见黄歇……春申君曰:‘善。’召门吏为汗先生著客籍,五日一见。”
清·洪园《后南柯·甲阵》:“驸马、司农、司宪等三人,均系客籍,手握重兵,殊为未便。”
清·龚自珍《秋心》诗之二:“晓来客籍差夸富,无数湘南剑外民。”
孙中山《地方自治实行法》:“其本为土著而出外者,其家族当为之代尽义务,回家时乃能立享权利。否则於回家时以客籍相待。”
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土籍的本地人和数百年前从北方移来的客籍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界限,历史上的仇怨非常深,有时发生很激烈的斗争。”
朱德《回忆我的母亲》,开篇就有:“我家是佃农。祖籍韶关市,客籍人,在‘湖广填四川’时迁移四川仪陇县马鞍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