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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福礼

宣福礼(拉丁语:Beatificatio;字根来自拉丁语:beatus,受祝福的),又称为宣福、列福、列福式,列真福品,天主教仪式,是天主教会追封已过世人的一种仪式,用意在于尊崇其德行、信仰足以升上天堂。它是封圣的第三个阶位。经过宣福的人,就可以享有真福者或真福品(拉丁语:Beato,英语:Blessed)的称号,其位阶仅次于圣人。雅威教徒相信,以真福者的名号祷告,真福者将会为你向天主说情,且祷告会有更好的成效。

仪式介绍

《天主教教理》第828条指出宣圣的意思:“册封一些信徒为圣人,就是隆重地宣布那些信徒曾英勇地修德行,并曾忠于天主的恩宠而生活过。教会藉此承认在她内的圣德之神的能力,并支持信徒们的望德,给他们提供圣人作为模范和代祷者。”

教会封圣的机制是在第十世纪才被制订。之前,数百年来只需大众认同就可被选为圣人,虽然这似乎较“民主”,但一些圣人的事迹却常被传说扭曲或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因此,慢慢地就由主教们,最后由梵蒂冈取得封圣的决定权。

历史追溯

过去,认证某人成为真福者的权力属于主教,任何一个地方主教都可以进行认证及宣告。乌尔班八世于1634年7月6日发布宗座宪令Cœlestis Jerusalem,将认证及宣告的权力收归圣座。1983年圣·保禄二世改变封圣的程序,这个程序由“候选者”死亡开始,通常历时许多年。首先由教区主教调查“候选者”的生活事迹、著作及言行,再由梵蒂冈的神学进行评估。经由评估小组及罗马教廷封圣委员会的枢机主教们认可后,就由教皇宣布“候选者”为“可敬者”(venerable)。第二个步骤“宣真福品”,需要有一个奇迹出现的明确事证(但殉教者除外)。由于奇迹是“候选者”在天国及他替我们转求的证据,因此奇迹的出现必须在“候选者”死后及有特定代祷的结果。当教宗将“可敬者”宣为真福品后,“真福”就可被特定区域或团体选为特别崇敬。列入圣品则需要出现另一个奇迹(包括殉教者),才由教宗宣圣。

资格

宣福礼为封圣的第三个阶位。在1983年后,可敬者要进一步成为真福者,最少要有一个被天主教会认证过的神迹。天主教会的认证过程在私下进行,不对外揭露其标准及内容。但是如果是为天主教信仰而殉道的人,就不受这个限制,他们“因为信仰而被憎恨”(拉丁语:in odium fidei),已经证明了他们的信仰圣洁,因此殉教者在宣福时不需要奇迹的证据。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