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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图书馆

九龙坡区图书馆位于九龙坡区西郊支路19号,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文化馆阅览室,馆舍建筑面积6471平方米,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一级图书馆”。

历史沿革

九龙坡区图书馆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文化馆阅览室,

截止2018年,农家书屋建设以来,已完成65个农家书屋的建设,并全部获得“优秀农家书屋”的称号。

2011年6月1起实现全天候免费开放。

馆舍布局

九龙坡区图书馆采取总分馆形式,设成人报刊阅览室、成人图书外借室、少儿报刊阅览室、少儿图书外借室、成人电子阅览室、少儿电子阅览室,参考工具咨询服务、参考文献查询服务、地方文献收藏、古籍保护、视听文献流通服务(电子图书阅览、多功能视听演播)等。图书馆采取总、分馆形式建有基层图书分馆20个,每年流动服务图书5万余册,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已经实现全覆盖。

馆藏资源

九龙坡区图书馆现有藏书13万余册,每年新增图书6000多种,订购报刊600余种,有阅览座席约700个,每年接待读者20多万人次,图书流通量20多万册次,开展读者活动40余次。

机构设置

表格参考资料来源

所获荣誉

2005年,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国家二级图书馆”。

2013年10月,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首都图书馆”。

服务

开放时间

注:1、所有功能室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10:00—16:00

2、周五下午闭馆

入馆须知

⑴请注意仪表,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⑵随身携带的包及其它与借阅无关的物品请寄放存包处。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等进入阅览室。

⑶严禁在馆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勿带宠物、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入馆。

⑷请保持馆区安静,入馆请将手机置于震动状态。

⑸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设备,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⑹维护馆内卫生,请勿在馆区随地吐痰、乱贴乱画及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

⑺请自觉遵守重庆市九龙坡区图书馆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办证指南

一、申办对象

本馆的读者卡面向所有公民发放(含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二、办证所需证件

身份证(含港澳台)、护照、台胞回乡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未领身份证的少儿可持户口簿或出生证办理。

三、办证步骤

1、领取申请表,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外地及外籍读者需填写本市住址及电话),并签名。

2、持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读者卡类型

五、注意事项

1、每位读者只能申办一张读者卡。

2、读者卡内各功能有效期为两年,到期请及时验证,以免影响借阅。验证时,读者需携带读者卡,在办证处办理。

3、读者首次办理读者卡免工本费,请妥善保管读者卡,因保存不当,造成不能使用时,需重新制卡,收工本费10元。

4、如读者卡不慎遗失,读者应及时到办证处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挂失后,即可补卡,读者须支付IC卡工本费10元。补卡后,新卡将恢复原读者卡的各项功能和有效期。在挂失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遗失者自负。

5、因各种原因需要退证的读者,请先将所借的书刊全部归还后,再持本人身份证件和读者卡办理退押金手续。代退押金者需携带被代理人的读者卡和身份证并出示本人身份证。

6、14岁以下读者申请办证需要监护人陪同和签字。

六、办证时间:周一~周日:9:30-17:00

交通路线

乘车路线:481路,200路,225路,411路,452路,818路,858路,t019路。

参考资料

九图概况.重庆市九龙坡区图书馆.202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