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乡
大乡是福建省已撤销的一个乡级行政区,宋至民国初期属翔风里,民国3年(1914年)起划归思明县(今厦门市),次年划归金门县,并设大嶝保,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因金门岛沦陷曾一度为金门县政府临时驻地,民国29年(1940年)设大嶝乡,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大嶝乡,改设大嶝街道,委托南安县(今南安市)代管,1950年划归南安县,1955年复归金门县,由南安县代管,1958年底改为大嶝人民公社, 1971年正式划归同安区(今翔安区和翔安区), 1984年恢复大嶝乡,1991年撤销改设大嶝岛,现为大嶝街道。
历史记录
民国及以前
宋朝至中华民国初期该乡境域属翔风里。
民国4年(1915年)由思明县划归金门县管辖,设大嶝保,为全县10保之一,辖21乡。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同年10月,金门县金门岛及小金门岛(烈屿)沦陷,金门县政府迁到大嶝乡。
民国29年(1940年)设立大嶝乡。
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金门县政府迁回金门岛。
1949年以后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金门县大嶝岛、小嶝岛及角屿岛,设立大嶝街道,委托由南安县(今南安市)代管。
1950年4月,中共金门县工作委员会撤销,金门县所属大嶝区划归南安县管辖。
1955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宣布成立金门县人民政府,大嶝区复划归金门县管辖,因包括金门岛、小金门岛(烈屿)等在内的金门县主体区域还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管辖,大嶝区仍由南安县代管。
1958年2月开始,南安县进行大规模区划调整,撤销原有的9个区中的8个区,并将原有的95个乡镇合并为36个乡镇,唯大嶝街道保留不变。
1958年人民公社化期间于年底从石井人民公社划出大嶝、小嶝成立大嶝人民公社。
1961年8月,南安县恢复区公所建制,把14个人民公社改为11个区公所,区公所下辖65个人民公社,大嶝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建制和隶属关系保留不变,仍直属南安县。
1965年5月,南安县撤销区公所,全县调整为18个公社,大嶝人民公社不变。
1971年3月,大嶝人民公社及石井人民公社的西天尾镇、莲河2个生产大队划归同安区(今厦门市翔安区和翔安区)管辖。
1984年9月,实行政社分开,大嶝人民公社改为大嶝乡。
1991年12月,大嶝乡撤销,建立大嶝岛。
地理位置
大嶝乡位于同安县陆地东南8海里,与金门岛相距6300米。包括大嶝岛、小嶝岛、角屿三岛,总面积43.45平方公里,其中盐田5.73平方公里,滩涂30平方公里,陆地面积7.7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207亩,山林2250亩,水面2500亩,其他2623亩)。1983年架海底电缆送电上岛。政府驻大嶝岛田。
行政区划
1982年同安区行政区划调整后大嶝人民公社的行政区域划分:
1.田墘生产大队
2.窟生产大队
3.双沪生产大队
4.阳塘生产大队
5.东星生产大队
6.小嶝生产大队
7.北门生产大队
8.新村生产大队
9.山头生产大队
10.嶝崎生产大队
参考资料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目录.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2024-02-23
大嶝街道.www.xiangan.gov.cn.2024-02-23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2024-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