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砚
王砚,男,汉族,1963年7月出生,甘肃舟曲人,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甘肃嘉峪关市市委书记。
2023年6月14日、1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民委原巡视员王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人物履历
1982年07月至1984年08月,在舟曲县一中任教;
1984年08月至1986年07月,在西北师范大学中文系学习;
1986年08月至1990年07月,在舟曲县一中任教;
1990年07月至1993年06月,舟曲县一中副校长;
1993年06月至1995年07月,舟曲县一中校长;
1995年07月至1999年03月,合作一中副校长;
1999年03月至2001年12月,甘南藏族自治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其间:2000年9月至2003年6月,在甘肃省委党校函授哲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1年12月至2003年09月,甘南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
2003年09月至2005年12月,甘南州委副秘书长、秘书处处长;
2005年12月至2010年11月,夏河县委书记;
2010年11月至2011年01月,待岗;
2011年01月至2011年10月,甘南州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甘南藏族自治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2011年11月至2012年12月,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
2012年12月至2016年06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6年06月至2016年10月,甘肃嘉峪关市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6年10月至2017年04月,甘肃嘉峪关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7年04月至2018年01月,甘肃嘉峪关市委书记;
2018年01月至2019年07月,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巡视员;
2019年07月,甘肃省民委一级巡视员。
中国共产党甘肃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0月9日,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王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甘肃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1年12月,甘肃嘉峪关市市委原书记王砚已被开除党籍。
一审开庭
2023年6月14日、15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甘肃省民委原巡视员王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2011年间,王砚利用担任甘南藏族自治州发改委主任、夏河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以虚列技术改造贷款贴息项目、指使他人套取项目资金等方式,侵吞公款100万元;2005年至2020年间,王砚在担任夏河县委书记、甘南州发改委主任、甘南州副州长、省发改委副主任、嘉峪关市市市长、嘉峪关市委书记、省民委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索取私营企业主及党政机关干部等42人所送款物共折合人民币2292万余元;王砚在担任嘉峪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擅自与上海煜习公司、一汽凌源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成立了项目公司嘉峪关一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特公司)。后指示、安排嘉峪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公司)与一汽凌源公司和上海煜习公司签订《投资合作补充协议》,与一特公司签订《贷款利息协议》,约定由经开公司替一特公司偿还借款利息。并指使、安排嘉峪关市政府给一特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王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造成国家经济损失6040万余元。提请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宣读了庭前会议报告,明确了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王砚做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兰州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及被告人亲属等400余人旁听了庭审。本案将择期宣判。
参考资料
甘肃省民委原巡视员王砚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头条.2023-06-15
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一级巡视员王砚接受审查调查.界面新闻.2020-10-09
官方披露:甘肃嘉峪关市委原书记王砚已被开除党籍.今日头条-通渭检察.2021-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