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庆
陈同庆,男,1941年出生,广东省湛江市委原书记,广东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保护伞”。
陈同庆出身工人家庭,从勤杂工干起,曾担任三水区团委书记、高明市委书记,在1992年至1998年任湛江市委书记期间,不仅利用职权为其子陈励生进行走私活动提供各种方便,而且在为他人调动升职、安排工作、联系承包工程中大肆收受贿赂,受贿数额达112万余元。1998年12月,工作组对陈同庆正式展开调查。随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贿赂对陈同庆立案侦查并将其逮捕。1999年5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同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同庆不服,提出上诉。6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2001年9月7日,陈同庆因在狱中积极改造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
人物经历
陈同庆出身工人家庭,从小学毕业后做勤杂工干起,一级一级地干到三水区团委书记、氮肥厂厂长、高明市委书记。
1992年,陈同庆出任湛江市委书记。随后他追求享乐、不求进取,逐渐蜕化变质。陈同庆好酒贪杯,被人称为“蓝带书记”。他还挖空心思利用职权,卖官鬻爵,大搞权钱交易。从1994年10月至1998年7月,陈同庆利用职务之便,以提拔、调动、安排工作等手段,先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余万元。另外,陈同庆在任期间还对儿子陈励生的走私活动扮演了保护伞的角色。在陈同庆的影响下,湛江市一些政府官员也加入了走私犯罪活动。陈同庆利用金钱开路,与主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缉私局工作的某部副部长李某结成了“同盟”。此外,陈同庆还与国内的一些贪官污吏和不法港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了一家走私公司,专门走私汽车。
1998年9月,湛江特大走私团伙头目及骨干分子李深、林春华、陈励生等人被捕。此案牵出了一串“贪官污吏”,其中就有湛江市委书记陈同庆。为了保证查案工作的顺利进行,1998年10月,广东省委将陈同庆调离湛江,改任省林业厅党组书记。同年12月,工作组对陈同庆正式展开调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贿赂对其立案侦查,随后将其逮捕。
1999年5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同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陈同庆不服,提出上诉。6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终审判决。2001年9月7日,被判处死缓的陈同庆因在狱中积极改造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
人物事件
好色之徒
陈同庆的办公室与众不同,内有豪华房间,类似宾馆,里面摆满了补药。此外,他还经常奔波于湛江市的海滨宾馆和南海宾馆之间。陈同庆不喜欢小姐,比较喜欢妈咪。知道了陈同庆的这个爱好后,很多妈咪都争相向陈同庆献身。
陈同庆口袋里常年揣着一本港澳通行证,办这个证每年得花3万美元。他经常去香港特别行政区“洽谈贸易”“考察工作”,但实际上是去搞“黄”。他常住在香港国泰酒店,各种费用都能报销。后来,黑帮为了更好地讨陈同庆的欢心,给他弄来不同地域的女人,让他轮流去享用。而陈同庆对待美女也像对待金钱一样:来者不拒,多多益善。当然,对于黑帮的要求,他也是有求必应。
卖官鬻爵
1994年4月,湛江市财办主任(正处级)罗某调任东海岛经济技术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因为东海岛远离湛江市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所以罗某便想尽快调回市里。为此,逢年过节,罗某就给陈同庆送钱。1996年底,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升格为副厅级单位。经陈同庆提名,罗某于1997年7月坐上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这把交椅。刚履新职的罗某又将3万元送到陈同庆在佛山市的家。从1994年10月至1998年2月,陈同庆先后8次收受罗某贿赂的钱物合计人民币12万元。
原湛江机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朱某,在任某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期间,三次向陈同庆贿送港元共28万元。
吴川市市副市长吴民华因为某种原因想调离吴川,于是就去找陈同庆并送上了2万元。见没有动静,1996年2月,吴民华带着包工头杨某送来的30万元港币来到陈同庆家里,再次表明了想离开吴川的想法并请陈同庆帮助解决。临走时,吴民华塞给陈同庆老婆两个共装着10万元港币的信封。1996年6月到1997年1月,吴民华把剩下的10万元港币分几次送给了陈同庆。1997年4月底,吴民华调任湛江市公路局副局长。在前后长达一年半时间,吴民华先后7次共奉上港元33万元、人民币3万元,才得以调动成功。
父为子谋
儿子陈励生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备受陈同庆夫妇宠爱。陈同庆当上湛江市委书记后,首先就是通过关系将陈励生弄去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久,陈励生就以“港商”的身份返回湛江。1993年3月,在陈同庆的关照下,陈励生与走私分子陈国华合伙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成立湛江汇江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在陈同庆授意下,由开发区财政局垫付。同年10月,陈励生回香港注册成立湛江汇江公司的下属公司——香港汇江国际投资公司,以湛江市政府名义出具《承诺函》向香港国华和新华两间银行贷款6000万港元。在陈同庆的授意下,湛江市副市长兼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杨衢青向香港国华银行副行长介绍汇江公司的国有身份,并希望国华银行在贷款上给予支持。随后陈励生先后顺利在两间香港银行贷得4000万港元。
之后在陈同庆的暗示下,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资3000万元成立了广东省雷诺韩国汽车公司开发区分厂,陈励生又分文不出成了后台老板。三星汽车分厂日后成为陈励生走私团伙掩人耳目的走私汽车拼装基地。陈励生在陈同庆的纵容支持下,在境内外大量贷款,之后将贷到的巨额资金用于走私汽车、成品油、复印机、葡萄酒汁等物品。仅走私汽车一项,就偷逃国家税收1.65亿元人民币。
325国道改扩建在湛江市辖下的吴川市境内有15公里的工程,陈励生见是块肥肉,便以由他负责引资为名,与吴川市政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由于双方都无资金投入,工程迟迟不能开工。但陈励生坚决不退让,省公路局工程队最后还是被迫撤走。陈励生空手套白狼,将工程转包出去,一转手就收取到100万元港元、150万元人民币的转包费。
1996年初,陈励生与邓崇安伙同李深等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密谋走私汽车,从中牟利。邓崇安负责组织货源并负责将整车拆解、编码、装箱,陈励生负责在香港报关出口、发运及在湛江码头接取走私入境的货物,将之交给邓崇安或其他走私分子,李深纠合张骑负责疏通关系报关,按每个集装箱7万至10万元港币收取通关报酬。他们走私经常使用的手段是伪报品名及数量,如1996年12月29日,他们用12个集装箱装运了68辆汽车至湛江港,以汽车零配件报关,仅这一笔即偷逃应缴税款1300多万元。
1996年5月16日,陈励生的47台走私汽车被遂溪县公安局查扣,陈同庆一边找湛江海关关长曹秀康活动,希望海关同意补税,一边又多次打电话给湛江市公安局长,同时又面示遂溪县委书记,要他们出面让遂溪公安局"搞掂"、"处理好"。当海关同意补税后,陈同庆又出面协调,由湛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垫付陈励生向海关补税约230万元。在陈同庆的干预下,这批走私车终于在联合打私工作组的眼皮底下被放行了。陈励生参与走私汽车车身1905台,另外走私柴油1万余吨,共计偷逃应缴税款1.7亿元。
陈励生走私的复印机设备销不出去,陈同庆就亲自找湛江市某集团公司的负责人,叫该集团公司与陈励生签订购买复印机和进口零件的合同。这家公司先后3次从陈励生手上进口价值110.8万多元的走私复印机等设备,偷逃国家税收400多万元人民币。后期,由于陈同庆转移香港特别行政区汇江公司资产,香港汇江实际已变成空壳公司,所贷4000万港元有3996万无法偿还,且因走私,公司在香港声名狼籍,香港的贷款银行已准备诉之法律向湛江市政府讨要。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陈同庆竟答应陈励生的要求,指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前去香港全资收购汇江公司。想以此转嫁债务,变相侵占国有资产。
湛江受贿窝案
在陈同庆的影响下,湛江市一些政府官员也加入了走私犯罪活动。原副市长杨青参与走私,他个人分得赃款40万元。他在任期间,还收受了李深54万元的贿赂;原市打私办主任郑炳林亲自出马协调放私,心安理得地收受李深同伙李勇的贿赂;原霞山区国税局与走私分子林春华合伙开办公司,为其提供虚假的增值税发票,使走私油合法销售。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严重地扰乱了湛江的经济秩序,破坏了湛江的投资环境,使刚刚振作起来的湛江经济全面沉没。统计显示:从1995到1999年,湛江市经济年平均增长速度为6.9%,低于广东省10.2%的平均增速,低于全国8.3%的平均增速。1998年,湛江港的吞吐量跌至1414万吨,倒退至20世纪80年代初的水平,湛江港的地位下滑至全国第十几位。
狱中忏悔
2001年9月7日,被判处死缓的陈同庆因在狱中积极改造获得减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
2002年5月,正在番禺监狱服刑的湛江市原市委书记陈同庆出现在广东省司法厅警示教育大会上,用自己从市委书记沦为阶下囚的经历和反思,为司法干警上了一堂“警示教育课”。在随后接受记者的采访中,陈同庆也表达了忏悔和反省。他表示自己忘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产生了当领导“付出多得到少”的吃亏思想,看到一些人发财就失去平衡。
参考资料
昔日湛江书记 今朝阶下重囚:陈同庆痛说教训.新浪网.2024-08-24
湛江原市委书记陈同庆 积极改造死缓减为20年.北方网.2022-12-09
三敢书记:什么酒都敢喝,什么钱都敢收,什么人都敢用.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今日头条.2022-12-09
湛江处理走私案涉案十七名干部.中国新闻网.2024-08-24
智库 | 中国三大半岛之一的雷州半岛,为何发展不起来?.澎湃新闻.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