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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物环境卫生署(简称食环署)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辖下的一个行政部门,负责确保食物安全,并为香港市民提供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

历史

食物环境卫生署与及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前身,是由市政局及香港区域市政局管理的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市政局及区域市政局于2000年1月1日,被当时的行政长官董建华以推行市政服务改革为由解散,市政总署及区域市政总署则合并并重组为食环署及康文署。

职责

小贩管理

过去百多年来,街头贩卖阻塞街道,造成滋援。自2000年1月1日起,食物环境卫生署肩负起管理小贩的责任。遇上街上的非法贩卖活动,食环署人员会执法行动,上前罪控。该署也会安排合资格的小贩迁进各区新建的公众街市(一般位于市政大厦),并不再为小贩发出新牌照,减少持牌小贩的街头贩卖活动。

洁净服务

食物环境卫生署约有3600名洁净组员工,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各区提供洁净服务,包括:清扫街道、收集垃圾、清理沟渠、清理粪便、清理海报等。

安全管制

食物环境卫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负责监察进口食物、管制食用动物、执行有效的防治虫鼠工作,从而保障市民的食用安全和健康。

公众教育

食物环境卫生署卫生教育展览及资料中心位于九龙尖沙咀九龙公园,于1997年5月17日正式启用。中心设有展览厅、户外卫生教育花园、参考图书馆和演讲室等设施,扩广环境卫生。

另外,传达资源小组隶属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的风险传达组。小组的卫生督察经验丰富,透过各种途径传达卫生信息,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物安全水平。

坟场及火葬场服务

食物卫境卫生署还为市民提供火葬、殓葬遗体和骨殖服务,该署辖下有6个政府火葬场,分别位于港岛歌连臣角、九龙钻石山,以及新界富山、葵涌、和合石和长洲。

跨部门合作

食物环境卫生署联同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渔农自然护理署、环境保护署、海事处及香港警务处六大部门,向违反公众地方洁净罪行之人士判处定额罚款1500港元(2003年6月26日之前为600元)。

历任首长

刘吴惠兰(2000年1月1日 - 2002年6月30日)

梁永立(2002年8月16日 - )

组织结构

修格署长:梁永立太平绅士

食物安全专员:麦倩屏医生,太平绅士

食物监察及管制科

风险评估及传达科

食物安全中心行政科

副署长(环境卫生):李丽仪女士,太平绅士

第一行动科

第二行动科

第三行动科

环境卫生行政科

副署长(行政及发展):唐智强太平绅士

行政科

职系管理及发展科

财务及物料供应科

新闻及教育科

高级政务主任(行政及发展)办公室

信息技术

内部审计

参考资料

香港城管是什么样的.凤凰网.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