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以及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总数量。这些废弃物种类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物以及其他类型的废物。值得注意的是,矿山开采所剥离的废石和掘进废石并不包含在此统计范围内,除非它们是具有酸性或碱性的废石。
详细分类
- 危险废物:指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
- 冶炼废渣:主要来源于金属冶炼过程中的副产品。
- 粉煤灰:燃煤发电厂燃烧煤炭后所产生的细小颗粒物。
- 炉渣:钢铁冶金过程中形成的熔融态固体残余物。
- 煤矸石:煤矿开采时产生的岩石废料。
- 尾矿:采矿作业后剩余的低品位矿物。
- 放射性废物:含有放射性元素的废弃物。
- 其他废物:除以上类别外的其他类型工业固体废物。
排除范围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计算中,排除了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非酸性或非碱性的剥离废石和掘进废石。其中,酸性或碱性废石指的是在自然条件下,如经过雨水冲刷或浸泡后,其pH值低于4或高于10.5的废石。
参考资料
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预测及对策研究.掌桥科研.2024-10-29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6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高达19.1亿吨.掌桥科研.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