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包含实用面积和公摊面积。
基本简介
建筑物各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
计算方法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
①房屋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多层房屋的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
②假层、阁(暗)楼和斜面结构屋面其室内净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积计算。
③房屋天面上层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④底层、夹层、地下室中以及独立建造的自行车房、汽车库,层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⑤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作为外墙仅为装饰的,按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⑦有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⑧挑楼、全封闭的阳台和挑廊,按其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⑨复式、跃层建筑中的挑空层部分,不论层高多少,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楼梯井不作为挑空层认定。
2012年8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套型总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相应的建筑面积和套型阳台面积之和。住宅楼总建筑面积等于全楼各套型总建筑面积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