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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省直工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局,省中华全国总工会,省各大专院校,省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省各行业体协,省老年人体协,各市体育局:

现将山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体项目竞赛规程总则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规程总则

2014年是山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举办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普及和推动我省非奥运会项目的开展,引导和动员更多的人参加体育活动,不断增强人民体质,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让人人共享体育发展成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将山西省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办得文明、精彩、圆满、和谐,赛出风格、赛出水平,为建设健康山西做出新贡献。

基本信息

一、主办单位

山西省体育局 山西省体育总会

二、协办单位

中国共产党山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西省中小企业局

山西省总工会

三、承办单位

山西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山西省体育局直属有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山西省各有关单项体育协会

山西省学生体育协会

山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各市体育局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4年4 月至8月间(省运会闭幕前全部项目比赛结束)。

比赛地点:待定(以单项竞赛规程印发为准)。

五、参加单位

(一)职工组。由省直、11个市、省各行业、省国资委所属企业、省民营企业等组团参赛。

省直代表团由省直工委牵头,省各委、办、厅(局)共同组队参加。

11个市代表团由各市组队参加,不得跨省(区、市)组队。

省各行业代表团只限本(省境内)行业系统,不得跨省(区、市)、跨行业组队。

国资委所属企业由省国资委牵头,组成代表团。

省民营企业由省中小企业管理局牵头,组成代表团。

(二)老年人组。由省直和11个市组团参赛。

(三)大专院校组。由省直各大(专)院校为单位组团参赛。

六、竞赛项目

(一)职工组

柔力球(套路、竞技)、台球、象棋、桥牌、体育舞蹈、拔河、健身秧歌(规定动作第六套、自编自选动作)。

(二)老年人组

太极拳(剑)、门球、第六套健身秧歌、健身球操、网球、柔力球(套路)。

(三)大专院校组

篮球(男子篮球)、健美操(大众健美操、啦啦操)。

七、运动员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具备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正式居住户口,并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大专院校组参赛运动员须具备所属学院(校)学籍证明和山西省学生运动员注册证明,并持有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赛前出示)

(三)参赛运动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其身体健康合格,并具有体检证明。在比赛期间如出现意外,由参赛单位负责。

(四)运动员按照隶属关系代表所属单位参加比赛,赛前出示第二代身份证。

(五)运动员若代表另一单位参赛,应首先经所属单位代表团组委会同意,并在距该项目正式比赛日期两个月以前向省组委会报名、注册。

(六)现役运动员(主要指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区体育局注册的运动员)、教练员和退役未满两年(2012年3月1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七)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不得参加比赛。

(八)参加老年组比赛的运动员年龄必须满60周岁(男),55周岁(女)。

(九)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单位对运动员资格举报的截止时间为各项目赛前召开的技术或协调会议结束时,同时提出详细举报和证明的文字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八、参加办法

(一)职工组:各团队参赛项目不得少于5项;

老年人组:各团队参赛项目不得少于3项,承办老年组项目的地区增加一个队的参赛名额。

(二)各团队参加各项目比赛限报1队。

(三)参加各比赛项目的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人数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运动员兼项不得超过两项)。

(五)代表团部工作人员(含团长、副团长):运动员总人数在80人以下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2人,工作人员3人;每超过10人可增报1名工作人员。运动员总人数在81人以上的,可报团长1人,副团长1—3人。

九、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竞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各项目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

(二)各项目竞赛规定按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各项目报名参赛队不足3个单位,取消该项比赛。

(四)各单项比赛项目可冠名承办。如:山西省第十四届运动会“×××杯”×××球比赛。

(五)职工组各项目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省体育局选派。大专院校组各项目裁判长、主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由省体育局、省教育厅选派。有关选派办法和名单另行通知。

(六)老年组各项目规程、裁判长、主要裁判、仲裁委员由山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提议,报山西省体育局审定。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不累计团队总分,只录取各单项竞赛成绩。

(二)各单项(不含体育舞蹈、健身秧歌和老年人组项目)均取前八名;不足录取名额,按相应名次递减(如:参赛队不足八名时,取前七名,以此类推)。

(三)各单项前八名分别颁发奖杯和证书。

(四)体育舞蹈、健身秧歌(职工组)项目根据参赛队数按照1:1:2的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并颁发奖杯,运动员颁发证书。

(五)大专院校组健美操项目根据参赛队数按1:2:1的比例评选一、二、三等奖。

(六)老年组各项比赛根据参赛队数按照1:1:1的比例评出金奖、银奖和铜奖,并颁发奖杯,奖牌由山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制作。

(七)评选“体育美国职业篮球联赛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代表团,并颁发牌匾;评选“优秀赛区”奖,并颁发牌匾。

十一、报项、报名和报到

(一)报项:职工组、老年人组各单位于2014年3月1日前将参赛项目、领队、联络员报省体育局群体处。联系人:省体育局群体处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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