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放农业
粗放农业(extensive agriculture)是农业中的一种经营方式,指在单位面积土地上,相对于集约农业而言,投入较低的劳力、资本进行生产的农业。这种方式是把一定量的劳动力、生产资料分散投入较多的土地上,采用简单的经营方式进行生产。对一定面积的土地投入较少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实行广种薄收的农业,称为“粗放农业”。与粗放农业相对应的是集约农业,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通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措施来增加农业品产量。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粗放农业将逐步向集约农业转化。
特点
粗放农业的主要特点是:对土地的投入较少,劳动力占较大比重,生产资料的投入和现代农业技术的应用不占主要地位。影响农业品产量增长的主要因素是土地面积的大小和土壤自然肥力的高低。这种农业经营方式与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状况相联系。
影响因素
粗放农业的出现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生产地与市场的距离、人口密度和资金。例如,与城市较近的地方,通常会实行较为集约的园艺业和酪农业,而较远的地区,则实行较粗放的谷物种植,这种经营方式可使运费得到节省。在人口密度低的地区,土地广泛但劳力短缺,因此采用粗放的农业使人均生产量提高。资金缺乏的地区,无法投入大量资金在土地经营上,也会趋于粗放。
分类
粗放农业包括热带雨林刀耕火种(自给农业)、游牧业(自给农业)。
分布
粗放农业主要依靠数量较多的土地和自然肥力较高的土壤来获得农产品与增加产量。其农产品总产量的增长,主要通过扩大耕地面积的途径来实现。因粗放农业在单位土地面积上投入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很少,故产出很低。它是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的产物。一般在地多人少、边远偏僻、生产比较落后的地区,多采用粗放经营方式。如非洲的干旱和沙漠地区,中原地区的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等干旱或高寒地区和云南省、贵州省等边远山区均为粗放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