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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平

林春平,男,瓯海区泽雅镇人,中国春平集团原董事长。

林春平16岁时跟随父亲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做皮革生意。1988年,林春平在桂林百货大楼承包了柜台专卖纽扣。1989年,林春平考入深圳大学。1995年,他赴新加坡攻读经济学硕士。1997年,林春平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后减刑8个月。2000年,林春平到加纳创业。2007年12月,林春平在深圳创立了春平丽泰米业(深圳)有限公司。2008年,林春平成立了春平集团。2011年11月,林春平收购了特拉华州美国大西洋银行。同年11月11日,改名新汇丰银行。2012年1月18日,林春平当选为温州市政协委员。同年3月29日,林春平因子虚乌有的“大西洋银行银行”收购案辞去政协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委员职务。同年6月10日,林春平因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指使员工从事相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拘。2013年11月14日,林春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1970年,林春平出生于瓯海区泽雅镇西岸乡小石洋村,16岁跟随父亲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做皮革生意。1988年,还在读高中的林春平就已在桂林百货大楼承包了柜台专卖纽扣,成了当时的“万元户”。1989年,林春平考入深圳大学。期间通过做深圳市温州市间的牛皮货运完成了原始积累。

工作经历

1993年,林春平在广西南宁做航空包机生意时,欠下2000多万债务。1995年,他赴新加坡攻读经济学硕士,当时在学校里认识了联合国前秘书长科菲·安南之子,得到了投资加纳的点拨。1997年,林春平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后减刑8个月。2000年,林春平怀揣3000美元到加纳创业。2008年,林春平成立了春平集团。

2001年,林春平以5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离加纳首都阿克拉1000多公里处的一座出产铜和金的矿山的永久私有权。2007年12月,林春平在深圳市创立了春平丽泰米业(深圳)有限公司。第二年,他又联合西非欧洲的一些温州商会会长投资1000多万美元,在黑龙江省建成了“春平香米”生产基地。2009年3月,林春平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将年产6万吨的日本佐竹稻米加工流水线引进到他在浙江兰溪的生产基地。2011年,他又联合美国、意大利等国的温籍侨领追加投资,共斥资3亿多元,精制罗汉果凉茶饮料,推动该饮品在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圳、香港特别行政区、东南亚、非洲等地试点销售。

2011年11月,林春平以6000万美元的代价,收购了特拉华州美国大西洋银行。同年11月11日,改名新汇丰银行。2012年1月18日,林春平当选为温州市政协委员。同年3月29日,因子虚乌有的“大西洋银行银行”收购案,政协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同意林春平辞去政协第十届温州市委员会委员职务。同年6月10日,林春平因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指使员工从事相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刑拘。同年7月17日,林春平被逮捕。2013年11月14日,温州市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林春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物事件

虚假收购

收购银行

2011年1月12日,林春平在当地一家媒体刊登广告,自称“收购了美国大西洋银行”,需要招聘多名高级金融管理人员,年薪5——20万美元。此后,林春平在接受多家媒体采访时介绍,他收购的“美国大西洋银行”有85年历史,位于特拉华州,花费6000万美元,并自称是“美国新汇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长”。

记者调查

2012年3月,“中国网事”记者在美国展开了调查。首先在为全美银行提供担保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网站查询了以“大西洋(Atlantic)”为名的银行机构名单,截至2012年3月,包括正在运营和停止运营的银行在内,总共有101家的银行名带有“大西洋”字样,而位于特拉华州的只有一家,全名为“中大西洋银行”,被美国银行控股。记者又向监管国民银行和联邦储蓄机构的美国通货监察局(OCC)求证,该机构告知查不到任何“位于特拉华州的大西洋银行”信息,该机构内部系统没有任何记录。

特拉华州银行专员公署一位工作人员经过查询后告知记者没有“美国大西洋银行”的相关信息。新华社记者前往特拉华州的威明顿进行调查发现,特拉华州州政府、当地银行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从未听说过特拉华州的“大西洋银行”。根据相关规定,美国的银行机构一般都要求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投保,如果“大西洋银行”真的存在,不可能在联邦与地方监管机构均无信息记录由此基本可以判断,林春平所宣称的“大西洋银行”为虚构的名称。另外,经记者调查,美国别的州和城市有命名为“大西洋银行”或相近名字的金融机构,但情况均与林春平所称收购的银行不相符。

公开道歉

2012年3月13日,林春平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夸大事实表示反省,向公众鞠躬道歉。

发票罪案

虚开发票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期间,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林春平指使员工从事相关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环节,从而向中国各地计315家受票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266份,价税合计金额为5.2亿余元,税额7600多万元。为弥补进项抵扣,在2011年8月至9月期间,林春平指使员工在锦州市设立锦州中富农产品有限公司,虚构农产品收购事宜,并虚开增值税销项专用发票给自己控制下的另外两家公司,从而向税务部门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多万元,抵纳税款合计为720多万元。同时,林春平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广州市等地购买137份海关完税凭证(经查证为伪造),用作抵扣进项税款,价税合计为8.5亿余元,抵纳税款1.1亿余元。

畏罪潜逃

2012年5月23日,林春平因虚假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且数额巨大畏罪逃跑。温州市公安机关于6月对林春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立案侦查,并上网追捕。

依法批捕

2012年6月9日夜,温州警方在广东省警方特别是珠海市公安局的大力协助下,在珠海市一举擒获犯罪嫌疑人林春平。当夜,温州市警方连夜搜捕,至6月11日上午,抓获其余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2012年7月17日,林春平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一审判决

2013年11月19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林春平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作出一审宣判,林春平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审判决

2014年3月24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对林春平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作出终审裁定,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林春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人物评价

诚信是温州市的生命,温州非法集资、集资诈骗案件剧增,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井喷,给建设多年的“信用温州”带来重创。在此状况下,“大忽悠”林春平谎称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蒙骗公众,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而触犯刑律,对温州重建几十年树立的良好形象及诚信无疑是雪上加霜。“林春平闹剧”之所以能够在温州上演,也与相关方面好大喜功、不明情况却盲目推波助澜有关,这也是一种腐败,应该从中吸取深刻教训。(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胡显钦评)

参考资料

温州商人林春平曲线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中国经济网.2024-07-20

温州富商买下美银行称已盈利 还欲再收购五六家.北方网.2024-07-20

温州林春平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5.2亿案开庭审理.中国政府网.2024-07-20

温州"忽悠大王"林春平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二审判无期徒刑.中国法院网.2024-07-20

温州商人林春平遭网上追捕 传奇履历被疑造假.第一财经.2024-07-20

“林春平案”背后:两大谜团待解.第一财经报.2024-07-20

温州商人林春平被网上追捕 曾称收购美银行.新浪新闻.2024-07-20

林春平等7人涉嫌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被抓获.中国经济网.2024-07-20

温州商人虚构“收购美国银行”事件真相调查.内蒙古新闻网.2024-07-20

温州商人遭网上追捕 曾吹嘘收购美国银行.新浪新闻.2024-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