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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投资推广署

深圳市投资推广署曾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的专职机构。根据《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商务局挂市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牌子,不再保留市投资推广署。

机构职能

深圳市市投资推广署为投资者提供有关深圳投资环境、产业扶持政策等相关信息;协助投资者来深开展考察、投资洽谈等活动,介绍合适的本地或海外合作伙伴,推动企业间项目对接;全程跟踪服务重大投资项目,提供咨询、优惠申请、企业选址等专业服务;为外来投资者在深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等。

机构历史

2011年,深圳市投资推广署成立。

机构概况

(一)统筹协调、指导全市的招商引资工作。

(二)根据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拟定招商引资的规划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和项目。

(三)制定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和考核各部门、各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四)跟踪和服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五)制定全市年度海外推介计划,联系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工商组织机构,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

(六)搜集整理及统计上报全市招商引资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七)受委托,管理和联系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协助署领导班子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投资推广工作,联系各区投资推广部门;

2、根据全市经济发展需要,结合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组织开展前瞻性研究,拟订、修订投资推广中长期规划、重点政策和年度计划;

3、协助署领导班子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4、负责文秘、财务、人事、外事、行政后勤、党务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

5、负责政务宣传工作和境内外政府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

6、负责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的日常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业务处

1、牵头开展对重点产业、投资来源地和潜在投资方的调研,汇编国家、省、市各部门年度招商引资政策和产业信息;

2、制定全市年度投资推广重点项目目录和投资推广活动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市和各区投资推广机构举办重大投资推广活动,策划、制定重大投资推广活动方案;

3、牵头业务综合,负责统筹、协调城市营销、项目管理和企业服务工作;

4、牵头负责全市投资推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收集、管理、统计及发布全市和海外投资推广信息;

5、牵头负责全市投资推广绩效考核工作;

6、负责驻海外经贸代表机构的业务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商一处

1、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前沿信息,负责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所需的内外部条件进行调研;

2、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和各区投资推广机构制定并执行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年度项目引进、宣传推介和企业服务工作方案。

3、牵头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落实,跟踪和服务重点企业;

4、开展多种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

5、负责与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行业组织和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工作;

6、对口联系宝安区龙岗区光明区龙华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招商二处

1、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现代服务业前沿信息,负责对引进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内外部条件进行调研;

2、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和各区投资推广机构制定并执行现代服务业年度项目引进、宣传推介和企业服务工作方案。

3、牵头推进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落实,跟踪和服务重点企业;

4、开展多种形式的现代服务业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

5、负责与现代服务业行业组织和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工作;

6、对口联系福田区盐田区前海管理局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招商三处

1、收集、整理、分析国内外新兴产业前沿信息,负责对引进新兴产业所需的内外部条件进行调研;

2、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和各区投资推广机构制定并执行新兴产业年度项目引进、宣传推介和企业服务工作方案。

3、牵头推进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落实,跟踪和服务重点企业;

4、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兴产业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

5、负责与新兴产业行业组织和相关机构的沟通、联系工作;

6、对口联系罗湖区南山区坪山区大鹏新区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海外办事处

驻北美经贸代表处NorthAmericanOffice

洛杉矶LosAngeles

纽约纽约

欧洲经贸代表处EuropeanOffice

布鲁塞尔Brussels

驻日本经贸代表处JapaneseOffice

东京Tokyo

澳大利亚经贸代表处AustralianOffice

悉尼Sydney

海外办事机构的职能如下:

(一)作为全市驻外经贸局促进机构,积极向所在地区企业、商会和有关机构宣传我市投资环境、投资机会及相关政策法规;

(二)联系所在地区重点企业、投资商,积极主动地与当地政府、资本输出机构、中介机构、商会及知名跨国公司建立广泛密切的合作关系,并为其提供我市有关信息和相关服务;

(三)负责合法收集所在地区经贸、商务信息,为我市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和服务;

(四)组织所在地区企业、商会来我市进行实地考察、项目洽谈等商务活动,并为我市开展经贸活动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和合作;

(五)承办或者协助承办我市在驻在国及周边地区开展的经贸促进活动,包括策划、宣传、客户发动、项目跟踪落实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参考资料

20190117一周城事.深圳城市规划.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