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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液体

也叫易燃液体,闪点﹤28℃的液体。根据液体闪点,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将易燃、可燃液体分为甲、乙、丙三个类别。闪点\u003c28℃的液体为甲类液体,闪点≥28℃至\u003c60℃的液体为乙类液体,闪点≥60℃的液体为丙类液体。

分类及特点

在储存过程中按照危险化学品储存火灾危险性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归类分为五类:(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仓库部分表3.1.3〉)

甲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小于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气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5.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化合物等易燃的无机化合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

6.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1.闪点不小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

2.爆炸下限不小于10%的气体;

3.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4.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

丙类: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1.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非燃烧物品。

甲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u003c28℃的液体。如:丙闪点-20 ℃、乙醇闪点12 ℃。

⑵爆炸下限\u003c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爆炸下限\u003c10%气体的固体物质。如:爆炸下限\u003c10%的气体丁烷爆炸下限是1.9%、甲烷爆炸下限是5.0%、;固体物质碳化钙(电石)遇到水发生反应产生爆炸下限\u003c10%气体乙炔(电石气),乙炔的爆炸极限是2.8-81%。

⑶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

如:硝化纤维素白磷

⑷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

⑸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化合物等易燃的无机化合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爆炸的强氧化剂。如:氯酸钾氯酸钠

⑹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如五硫化磷、三硫化四磷等。

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6点:

⑴闪点≥28℃至\u003c60℃的液体。松节水闪点35℃、异丁醇闪点28℃

⑵爆炸下限≥10%的气体。如:氨气、液氨等。

⑶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如:重铬酸钠铬酸钾

⑷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如:硫磺、工业萘

⑸助燃气体。如:氧气

⑹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

自燃的物品。

丙类

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的特征有2点:

⑴闪点≥60℃的液体。糠醛闪点75℃、苯胺闪点70℃。

⑵可燃固体。天然橡胶及其制品。

丁类

难燃烧物品

戊类

非燃烧物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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