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简称人权理事会,英文: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是于2006年3月建立的机构,其前身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主要人权机构,总部设在日内瓦。
人权理事会由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等多个部分构成,其主要职能包括:促进对所有人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处理侵犯人权情况并提出建议;向联合国大会提交年度报告等。
人权理事会共设47个席位,其中亚洲和非洲各占13席,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占8席,东欧占6席,西欧和其他地区占7席。其目标是致力于维护各国人权免于侵害。2006年3月15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投票决定设立共有47个席位的人权理事会,取代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在连续两任后不能连任。
发展历史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英文: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Human Rights ,UNCHR,即CHR 是1946年由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简称“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根据《宪章》第68条设立的职司机构。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旨在构建保护我们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际法律结构。它由53个成员国组成,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任务范围不断扩大,使其能够应对所有的人权问题,并制定标准来规范各国的行为。它还作为一个论坛,让世界各地的大小国家、非政府团体和人权维护者表达他们的关切。 2006年3月15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第60/251号决议,决定设立人权理事会,取代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以巩固其成就并克服其不足。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2006年3月15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以170票赞成、4票反对、3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一项决议,决定设立共有47个席位的人权理事会,以取代总部设在日内瓦的人权委员会。决议规定,人权理事会是联大的下属机构,联大在5年后对该理事会的地位进行审查。人权理事会的47个席位按公平地域原则分配。其中,亚洲和非洲各占13席,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占8席,西欧(包括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和东欧各占7席和6席。人权理事会的总部也设在瑞士日内瓦。
人权理事会是联合国系统中的政府间机构,由47个通过联合国大会选举的成员国组成。负责在全球范围内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工作,解决侵犯人权的状况。理事会负责讨论全年所有需要关注的人权问题和状况,在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举行会议。
2016年10月28日,中国等14个国家28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从2017年至2019年。2018年6月19日,美国官员宣布美国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18年6月20日,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团表示,俄罗斯已经申请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21-2023届成员国。2018年7月13日,联合国大会补选冰岛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2020年10月13日,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再次当选2021-2023年度人权理事会成员。2021年2月,安东尼·布林肯在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时正式宣布,美国会竞选2022至2024年的人权理事会成员。
2021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6次会议期间,“文明交流互鉴与促进人权保障”视频主题边会11日举行,来自中国、德国、荷兰、印度、日本、尼泊尔、南非、斯里兰卡等国有关社会组织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围绕“文明多样性背景下的人权理念”“文明对话增进人权共识”等议题深入研讨。10月14日,联合国大会选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18个新成员,各国从2022年1月1日开始为期三年的任期。10月14日,第76届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包括美国在内的18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接替于2021年年底结束任期的成员。2022年5月10日(当地时间),第7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会议,就俄罗斯决定自2022年4月7日起提前终止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身份后,空缺的席位进行了投票,捷克获得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从2022年5月10日开始生效。2022年10月11日,第7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全会,选举出14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新成员,以接替于2022年年底结束任期的成员。新成员于2023年1月1日就任。
2023年10月1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4届会议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中国和玻利维亚、埃及、巴基斯坦、南非等国共同提交的消除不平等背景下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决议。决议获得发展中国家广泛支持,80个国家加入共同提案国。
2024年10月9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产生18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接替于2024年年底结束任期的成员。新成员任期会于2025年1月1日开始。
主要职能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要职能包括:促进对所有人人权与基本自由的普遍尊重;处理侵犯人权情况并提出建议;推动各国全面履行人权义务;推动联合国系统人权主流化;在与会员国协商同意后,帮助会员国加强人权能力建设,促进人权教育并提供技术援助;提供讨论人权专题平台;向联大提出进一步发展国际人权法的建议;向联合国大会提交年度报告等。
组织结构
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
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负责从事人权专题研究并向理事会提出咨询意见。委员会由18名独立专家组成,遵循公平地域分配原则,亚洲、非洲组各5名,拉丁美洲、西方组各3名,东欧组2名。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均可提名人选,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任1次。咨询委员会每年开两次会议,总会期不超过10天。
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
特别机制是联合国人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确立、后由人权理事会继承,旨在从具体国别角度或专题角度对人权问题提供建议和报告的独立人权专家机制。根据授权,特别程序的这些机制分为两类:一类为国别机制,负责调查和监督某一国家或地区的人权状况;另一类为专题机制,主要对某一特定人权问题开展研究。目前,共有苏丹、缅甸、朝鲜、伊朗等12个国别任务和住房权、教育权、言论自由、发展权等44个专题任务。中国已邀请和接待九个人权专题的特别报告员访华。特别程序的具体职能包括:接受个人来文,就有关人权问题与国家进行沟通和交流,从而为潜在的人权受害者提供权利救济;根据所接受的信息或者通过国别访问的途径,对于一国的人权问题开展沟通和建议;准备研究报告,针对相关人权准则和标准进行解释;通过媒体渠道提高公众的人权意识和对人权问题的关注。其中,国别访问是任务负责人访问当事国直接获得第一手人权信息的重要方法,访问通常为期一到两周,负责人会在访问后向人权理事会提交报告。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简称“人权高专”)及其办公室
人权高专系1993年联合国大会第48/141号决议设立,是联合国系统内负责人权事务的最高行政长官,副秘书长级。由联合国秘书长任命,经联合国大会核准产生。人权高专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第一任人权高专是何塞·阿亚拉·拉索(Jose Ayala Lasso,厄瓜多尔籍)。第二任人权高专是玛丽·罗宾逊(Mary Robinson,爱尔兰籍)。第三任人权高专是塞尔吉奥·德梅洛(Sergio Vieira de Mello,巴西籍)。第四任人权高专是路易斯·阿博尔(Louis Arbour,加拿大籍)。第五任高专为皮雷(Navanethen Pillay,南非籍)。第六任高专为扎伊德·侯赛因(Zeid Ra'ad Zeid Al-Hussein,约旦籍)。第七任高专为蜜雪儿·巴舍莱(Verónica Michelle Bachelet Jeria,智利籍)。2022年10月17日,沃尔克·图尔克(Volker Türk,奥地利籍)就任新一任人权高专。
人权条约机构
人权条约机构系根据核心人权公约设立,由独立专家组成,负责监督公约执行情况,主要工作包括审议缔约国定期提交的履约报告,提出结论性意见;发表对公约条款内容的一般性评论。联合国现有九大核心人权公约,设有十个条约机构,分别是:监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执行的人权事务委员会、监督《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执行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监督《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执行的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监督《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执行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监督《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执行的禁止酷刑委员会和防范酷刑小组委员会、监督《儿童权利公约》执行的儿童权利委员会、监督《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执行的移徙工人问题委员会、监督《残疾人权利公约》执行的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监督《保护所有人免遭强迫失踪国际公约》执行的强迫失踪问题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系联合国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下属常设委员会,根据经社理事会决议于1946年成立,截至2023年8月26日,委员会成员(任期至2026年)为中国、阿尔及利亚、亚美尼亚、巴林、喀麦隆、智利、哥斯达黎加、古巴、厄立特里亚、格鲁吉亚、印度、以色列、利比里亚、尼加拉瓜、巴基斯坦、土耳其、英国、美国、津巴布韦。
非政府组织委员会是联合国系统内唯一审议非政府组织申请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讨论制定非政府组织行为规范等问题的机构,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根据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1996/31号决议规定,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分三类:全面、特别和名册。截至2022年12月,共有6343个非政府组织获得经社理事会咨商地位。
成员构成
人权理事会成员由联合国大会秘密投票产生,候选国必须获得联大全体成员国的过半数支持(即至少96票)方能当选。如同一地区获得联大过半数支持的候选国超过了该地区的席位总数,则按得票多寡分配席位。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3年,连续2任后须间隔1年方可寻求新任期。
人权理事会的成员构成以公平地域分配为原则,其席位分为非洲国家13个、亚太国家13个、东欧国家6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8个、西欧和其他国家7个。本次改选的14个席位为中非洲国家4个、亚太国家4个、东欧国家2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2个、西欧及其它国家2个。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团由代表五个区域的一位主席和四位副主席组成,根据理事会年度周期,任期为一年。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最多可连任一次。连续两任后必须间隔一年方可寻求新任期。联合国大会每年改选三分之一左右的成员。经过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联大可中止严重违反人权国家的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
近期成员
2017~2019年度
第71届联合国大会于2016年10月28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不记名投票,改选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以180票当选。其他当选国家还有突尼斯、南非、卢旺达、埃及、日本、伊拉克、沙特阿拉伯、匈牙利、克罗地亚、古巴、巴西、美国和英国。
2020~2022年度
第74届联合国大会当于 2019年10月17日举行全会,通过不记名投票选举出14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新成员,新成员于2020年1月1日就任。此次选举出的人权理事会成员为:非洲地区的利比亚、毛里塔尼亚、纳米比亚、苏丹;亚太地区的印度尼西亚、日本、马绍尔群岛、韩国;东欧地区的亚美尼亚、波兰;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的巴西、委内瑞拉;西欧及其他地区的德国、荷兰。其中日本和巴西为连任。
2022~2024年度
2021年10月14日,第76届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包括美国在内的18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接替于2021年年底结束任期的成员。此次选出的人权理事会成员为:非洲地区的贝宁、喀麦隆、厄立特里亚、冈比亚、索马里;亚太地区的印度、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东欧地区的立陶宛、黑山;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的阿根廷、洪都拉斯、巴拉圭;西欧及其他地区的芬兰、卢森堡、美国。其中喀麦隆、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印度、阿根廷为连任。18个成员的任期于2022年1月1日开始,为期3年。
2024年10月9日,第79届联合国大会举行全体会议,选举产生18个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以接替于2024年年底结束任期的成员。新成员任期会于2025年1月1日开始。此次选出的人权理事会成员为:非洲地区的贝宁、刚果、埃塞俄比亚、冈比亚、肯尼亚;亚太地区的韩国、泰国、马绍尔群岛、卡塔尔、塞浦路斯;东欧地区的捷克、北马其顿;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的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墨西哥;西欧及其他地区的冰岛、西班牙、瑞士。其中,贝宁、冈比亚、卡塔尔为连任。
中国的参与
六次当选
2006年5月9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大有关决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了新成立的人权理事会首届47个成员,其中包括中国、法国、俄罗斯和英国4个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2009年5月,第63届联合国大会改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8个成员国,191个联合国会员国的代表出席并投票。经过一轮投票,中国以167票成功连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自2009年至2012年。2013年11月,第68届联合国大会选举产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14个新成员,中国高票当选,任期为2014至2016年。
2016年10月28日,中国等14个国家28日当选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从2017年至2019年。第71届联合国大会当天举行不记名投票,改选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以180票当选。其他当选国家还有突尼斯、南非、卢旺达、埃及、日本、伊拉克、沙特阿拉伯、匈牙利、克罗地亚、古巴、巴西、美国和英国。2020年10月13日,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上成功当选2021-2023年度人权理事会成员。2023年10月10日,中国在第78届联合国大会上成功连任人权理事会成员,任期自2024年至2026年。中国对广大会员国给予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同期当选的其他成员表示热烈祝贺。
所做贡献
中国当选为2014至2016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后。中国方表示将继续建设性地参与人权理事会等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工作,倡导对话与合作,推动国际社会平等重视各类人权,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为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人权理事会成立后,中国积极参与理事会的相关工作,支持理事会设立安全饮用水、文化权、残疾人权利、人权与国际团结、促进民主公平的国际秩序等专题性特别机制。此外,中国还倡导召开关于粮食安全、国际金融危机的特别会议,推动国际人权合作聚焦于发展中国家最关切的生存权和发展权。2017年3月1日,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马朝旭大使在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上,代表140个国家发表题为“促进和保护人权,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联合声明,全面宣介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其对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提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和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主张,引起广泛共鸣。人权理事会第34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在所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问题”和“食物权”的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载入人权理事会决议,标志着这一理念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2年9月2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1届会议就包括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发展权在内的专题性人权问题举行一般性辩论。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和瑞士其他国际组织代表陈旭大使代表30余国作共同发言,呼吁各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在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消除不平等方面的投入,反对没有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
重要会议
人权理事会
首届会议
2006年6月19日至3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届会议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会议通过了13个文件,涉及反对强迫消失、土著人民权利、煽动种族和宗教仇恨、扣押人质等。会议决定成立2个工作组,分别负责细化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和评估前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下属机构的工作,并决定特别延长前人权会下属所有机构1年。
第6届会议
2007年6月19日,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六届会议通过了关于人权理事会建章立制问题的一揽子方案(“主席案文”),该方案确立了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即世界各国一律平等,无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每隔四年都接受一次人权状况审议)、人权特别机制、专家咨询机制以及理事会议程和议事规则等。“主席案文”为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第10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日至27日在日内瓦举行第十次会议,在为期三天的一般性辩论后,将审议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皮莱所作的年度报告,听取人权特别机制报告员的报告,听取关于刚果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人权状况特别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报告。
第11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9年6月2日至18日在日内瓦万国宫举行,会议通过了对中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最后文件。
第35届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7年6月6日在日内瓦开幕。该次会议涉及的议题包括公共卫生能力建设与人权,妇女权利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移民儿童、青少年和人权问题、仇外心理和相关形式的不容忍现象等。
第53届会议
2023年7月14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53届会议再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决议重申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具有重要贡献,呼吁各方在疫后复苏进程中以新思路应对落实2030年议程中的新挑战,通过加强全球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和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
特别会议
第9次特别会议
2009年1月9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举行第九次特别会,议讨论加沙地带的人道危机。与会国家和组织对以色列军事行动造成加沙平民严重伤亡表示严重关切,要求立即停火,保护平民安全。
第11次特别会议
2009年6月1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当天讨论第九次特别会议《关于以色列进攻加沙地带》决议的落实情况。
第12次特别会议
2009年10月16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12次特别会议通过决议,支持加沙真相调查团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呼吁有关各方落实建议。本次特别会议主题为“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和东耶路撒冷王国人权状况”。特别会议以25票同意、6票反对和11票弃权通过决议。决议强烈谴责以色列基于民族、宗教、性别、年龄或其他歧视标准的所有政策和措施。谴责以色列最近在东耶路撒冷侵犯人权、扩建犹太人定居点以及继续修筑隔离墙,要求以色列立即停止这些活动和工程。
第16次特别会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11年4月29日在日内瓦召开第16次特别会议,经激烈辩论后勉强通过了叙利亚问题有关决议。该决议决议谴责叙利亚对和平示威者使用致命武器的行为,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向叙利亚派遣调查团,就该国可能存在的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行为展开调查。
该决议以人权为由干涉联合国成员国内政,遭到部分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反对。最终该决议以人权理事会47个成员国中26票支持、9票反对、12票弃权或缺席的投票表决通过,应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中多数发展中国家要求,决议补充了如下内容:联合国成员国在处理国际关系时,不能以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破坏其他成员国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不能违背联合国宪章。
第36次特别会议
2023年5月1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日内瓦举行特别会议,对苏丹陷入暴力冲突和人道主义灾难的情况进行了审查。会议通过决议,要求苏丹人权状况独立专家努伊斯对所有指称的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详细的监测和报告,同时呼吁苏丹立即无条件停止敌对行动。法国、英国、美国等18个成员国对决议投出赞成票,中国、古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15个成员国投了反对票,另有14国弃权。决议最终获得通过。
重要决议
中止成员国资格
联合国大会于2011年3月1日以协商一致的方式通过决议,中止利比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这是联合国大会首次中止人权理事会某一成员国的资格。利比亚曾于2010年5月13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
2015年12月,韩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代表崔京林大使7日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一职,这是韩国首次获得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职位。
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
2020年6月22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再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决议倡导坚持多边主义,呼吁构建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强调各国应在人权领域开展真诚对话与合作,分享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良好做法和经验,加强人权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实现合作共赢。
中国和有关国家共同提交的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决议
2022年4月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通过中国和巴基斯坦、埃及、南非、玻利维亚共同提交的促进和保护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消除不平等问题决议,66国参加共提。
要求以色列对在加沙地带可能犯下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承担责任,并呼吁各国停止向以色列提供武器
2024年4月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一项决议,要求以色列对在加沙地带可能犯下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承担责任,并呼吁各国停止向以色列提供武器。这项决议由巴基斯坦代表除阿尔巴尼亚之外的所有伊斯兰合作组织成员国提交。人权理事会47个成员国中,28个国家投了赞成票,6个国家反对,13个国家弃权。中国投了赞成票,美国和德国等投了反对票。决议强调,以色列在减轻对加沙地带平民的伤害方面做得不够,必须确保对所有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和国际人权法的行为追究责任。决议说,对有关严重侵犯人权和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相关报告表示关切,包括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可能发生的“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决议呼吁各国“停止向以色列出售、转让和转移武器、弹药和其他军事装备”。决议同时呼吁在加沙地带“立即停火”和“立即提供紧急人道主义准入和援助”。
以色列或多次违反战争法
2024年6月19日,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在日内瓦发布报告表示,以色列军队涉嫌在加沙地带发动的一系列袭击中使用重型炸弹,造成大量平民死亡以及大范围平民目标被破坏,可能多次违反战争法。
社会事件
2018年6月19日,美国官员宣布美国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21年10月消息,联合国大会选举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18个新成员,各国将从明年1月1日开始为期三年的任期,包括美国。
2022年4月8日,俄罗斯外交部7日在官网发表声明称,俄方认为联合国大会4月7日在纽约通过的暂停俄罗斯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的决议,是一个非法的和有政治动机的步骤。声明称,俄罗斯决定从2022年4月7日起提前终止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资格。2022年5月10日(当地时间),第77届联合国大会举行会议,捷克获得人权理事会成员资格,从2022年5月10日开始生效。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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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成功当选2021-2023年度人权理事会成员_澎湃国际_澎湃新闻-The Paper.澎湃新闻.2020-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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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票连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中国新闻网.2023-08-25
废除死刑您同意吗?.世界新闻网.2023-08-25
联大通过设立人权理事会决议 中方表态.中国日报网.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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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大会选出美国等18个人权理事会成员.腾讯网.2021-11-14
马来西亚外交部:马获选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光明网.2021-11-14
2006年5月9日,第60届联合国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人权理事会首届47个成员|党史上的今天.百家号.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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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高票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新成员.中国新闻网.2023-08-25
中国当选2024-2026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央视新闻客户端.2024-10-18
中国当选2024-2026年度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今日头条.2023-10-11
代表30余国!中国大使发言.百家号.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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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勉强通过叙利亚有关决议.手机环球网.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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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次特别会议.兰河国人权理事会官网.2023-08-26
联合国大会中止利比亚人权理事会成员国资格.新浪网.2023-08-25
韩国首次获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主席职位.环球网.2023-08-25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再次通过中国提交的决议,多国表示祝贺.澎湃.2020-06-23
(国际)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和有关国家共同提交的促进和保护经社文权利决议.新华社-头条号.2022-04-03
“问责以色列”!中国赞成,美德反对.今日头条.2024-04-06
联合国报告:以色列或多次违反战争法.北京日报-今日头条.2024-06-19
美国退群再返回,中国位置已发生了很大改变.环球时报.2021-10-18
俄罗斯决定从4月7日起提前终止其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成员资格.今日头条 财联社.20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