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金
王和金,男,德阳市人,1973年7月从德阳孝泉师范学校毕业后参加工作,“文革”结束恢复高考后,1979年考入西华师范大学政治系,1983年毕业,获获学士。从事中学教育、管理工作20余年,中学特级教师,西华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客座教授。
1998年至2005年任四川省绵阳中学校长,2005年至2010年任绵阳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绵阳市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0年任绵阳市教育体育局调研员,享受副厅级工资、医疗待遇。
人物
人物经历
绵阳中学在其主政期间,由一所占地仅105亩,资产不足4000万元,本科上线仅300余人的普通市级中学飞速发展成为占地300余亩、资产1.5亿元,在校生超过万人、本科及重点大学上线数千人的航母级学校;实现学校规模与教学质量的同步跨越,并于2000年荣升四川省 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2003年成为绵阳市唯一一所跨入首批中国百强中学的学校,为四川省绵阳中学连续多年雄踞绵阳市基础教育界第一名打下了坚实基础。在他的带领下,不仅绵中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也为促进绵阳、乃至四川省基础教育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5·12汶川地震后,为加强四川省北川中学震后重建工作,2008年11月26日,绵阳市委市政府决定,由绵阳市时任教育局局长的王和金兼任 北川中学校长。
王和金同志是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省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委会副主任、中学特级教师评委会委员,省教育学会会员,市哲学学会、德育研究会、伦理学会理事,市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会会员,市教育讲师团骨干成员,省四川省教育厅新课程改革专家组成员。
人物事件
2014年3月,绵阳市检察院在侦办其他案件过程中,发现绵阳市教育园区建设中存在问题,随后便对教投公司原董事长王和金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2014年4月1日正式逮捕。8月20日,绵阳教育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系列腐败案之一的教投公司原董事长王和金涉嫌受贿一案,由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和金在时任绵阳教育投资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承建方160万元和手表、名酒等贵重物品,并在项目中标、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其谋取利益。分别为:2011年春节前,四川应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廖应德以拜年的方式,送给王和金100万元现金;2011年春节前,王和金还收取了另一建筑公司老总贺光耀 60万现金,以及一箱30年的茅台酒和一支手表。
王和金辩称:廖应德送的100万元,已于2011年5、6月份退还当事人;而贺光耀的60万现金,由于无法退还当事人,也于2011年7月14日上交组织(绵阳市纪委)。王和金在庭上表示:“我认罪,只是希望法院从轻处罚。”
参考资料
被控收受承建方160万 绵阳市教投公司原董事长王和金受审.四川在线.202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