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汝霖
向汝霖(恩河亲方朝恒,?-1860年5月3日)是琉球王国第二尚氏王朝末期的士族,曾任御物奉行(国库财政官)。1858年(咸丰八年、安政五年),奉岛津齐彬之命,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军舰和大炮。然而,岛津齐彬病逝后,向汝霖因毛恒德诬告而被免职并入狱。尚健采用酷刑审讯,逼迫向汝霖承认私自挪用国库款项、阻挠琉球与萨摩间的大米交易、缩小甘蔗种植面积、图谋推翻尚泰等罪行。尽管向汝霖拒绝认罪,但在经过十三个月、审问十余次后,最终被迫承认了这些罪行。向汝霖被判处远流久米岛6年的刑罚,并贬为庶民,被禁止使用唐名,改称罪人恩河。1860年5月3日,向汝霖在狱中去世。根据喜舍场朝贤《琉球三冤录》的记载,向汝霖在狱中遭受酷刑,最终惨死。向汝霖的著作有《向汝霖诗集》。
基本介绍
1858年(咸丰八年、安政五年),向汝霖奉岛津齐彬的命令,从法国人手中购买军舰和大炮。萨、琉方面共应支付代金18万5千两,其中第一年支付6万两,其余分六年付完。不久岛津齐彬病死。因毛恒德诬告,向汝霖于二月二十三日被免职;三月二十八日入狱,由尚健审判。尚健使用酷刑,逼迫向汝霖承认其私自挪用国库款项、阻挠琉球王国与萨摩间的大米交易、缩小甘蔗种植面积、图谋推翻尚泰等罪行。向汝霖拒绝认罪,但在十三个月内审问十余次后,向汝霖被迫承认了这些罪行。向汝霖被判处远流久米岛6年的刑罚。不久,于咸丰十年闰三月十三日(1860年5月3日)病死狱中。著作有《向汝霖诗集》。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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