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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时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系,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院长裘劭恒教授奠基,为中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1985年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一起成为上海市最早招收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法律院系,也是最早承担全国涉外律师培训的基地之一。1995年国际经济法系改制成立法学院,是上海地区最早设立的法学院之一。著名法学家、上海市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主委、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副院长周汉民教授担任第一任院长。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在国际贸易法的研究方面处于全国的前列,学院多次承办和协办国际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方面的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经过不断发展,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现入围“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法学院已成为在华东地区有较大影响的全国知名的法学院。

历史沿革

1984年初,为适应国家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经国家教委和经贸部批准,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设立国际经济法专业,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我国著名法学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名誉院长裘劭恒教授奠基,是全国第一批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国际经济法院系。

1984年5月5日,设立国际经济法系。

1995年3月15日,国际经济法系改为法学院,我国著名的国际经济法专家周汉民教授任第一任法学院院长。

1985年,法学院招收首届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3年,设置行政管理专业;

2008年,设置国际政治专业;

2006年,设立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点;

2009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2010年,获得一级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2011年,设立经济法学硕士点学位点;

办学条件

专业设置

法学院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截止至2013年,学院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在本科教育中,学院设有法学(国际经济法方向)、法学(商法方向)、行政管理和国际政治4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际经济法专业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重点专业。

在研究生教育中,学院设有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知识产权法、程序法5个学术硕士研究生学位点和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其中国际法学专业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是学院重点学科。

师资力量

学院现任专业教师53人,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29名,近78%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8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

学科建设

学院已有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国际法学和学院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在国际私法、国际服务贸易法、WTO法以及民商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金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领域均有独到的研究优势。学院下设国际贸易法研究中心、WTO-FTA法律研究所、法律实务研究中心、金融与资产管理法律研究院、经济法研究中心、仲裁法研究中心、公共政策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际战略与政策分析研究所、青年领导力研究与开发中心等研究机构,建立常态化建设机制,并定期出版《国际贸易法论丛》。

国际合作

法学院的国际交流十分活跃,已与昆士兰大学(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昆士兰科技大学(Queensland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乐卓博大学(La Trobe University)、美国奥尔巴尼法学院(Albany Law School)、佛罗里达州立大学(Florida State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圣约翰大学(St. John'sUniversity)等国外知名院校建立了学术交流、本硕连读、学生游学、教师访学等合作关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