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景观遗产
文化景观遗产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遗产委员会认定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文化景观,被认为是“自然和人类的共同作品”,也是世界遗产的一种类型。
历史沿革
文化景观的概念是在1992年12月美国圣菲举行的联合国教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第16届会议上提出的,并随后被纳入《世界遗产名录》。自此,世界遗产可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与文化复合遗产和文化景观四类。文化景观体现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提到的“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
分类
文化景观通常分为三类:
- 由人类有意设计和建设的景观,如园林和公园,常与宗教或其他概念性建筑相关联。
- 有机进化的景观,源于最初的社会、经济、行政和宗教需求,通过与周围自然环境的关联或适应而形成。此类景观又细分为残遗物景观和持续性景观两类。
- 关联性文化景观,因其与自然因素、强烈宗教、艺术或文化的联系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评估标准
文化景观的评估采用文化遗产的标准,并结合自然遗产的标准。《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规定了文化景观应具备的特点,强调其在特定地理文化区域内的代表性及其体现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代表景观
世界上第一个文化景观遗产是1992年的东格里罗国家公园。截至2016年7月15日,中国共有五处文化景观遗产,分别为庐山、五台山、西湖、红河哈尼梯田和花山岩画。
环境影响
全球变暖对多个文化景观遗产造成了威胁。澳大利亚的大堡礁、意大利的威尼斯共和国、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等地标性景观均受到了气候变化的影响,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生存危机。
参考资料
中国的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55项)及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40项)名录(附简介.个人图书馆.2024-10-22
评上世界文化遗产,就一定是最贵的5A级景点吗?.网易.2024-10-22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你知道多少.微信公众平台.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