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辰
郑辰(?—1444年),字文枢,浙江西安人(今衢州市县)。明永乐四年(1406年)考中进士步入仕途。初任监察御史,奉命往江西安福县查处谋逆案,被朱棣称为是国家的耳目。永乐十六年(1418年),郑辰被超升为山西省按察使,后母丧归家守孝。宣德三年(1428年),郑辰被召回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后升任兵部左侍郎,正统九年(1444年)病重去世。
人物简介
永乐四年(1406年),郑辰考中进士。后被授予监察御史。江西安福的百姓告有谋逆事,朝廷命郑辰前往查访,查得诬告的情况。福建省外番杀人,又命郑辰前往。郑辰只将首恶治罪,其他的都释放了。南京敕令建报恩寺,役使囚犯一万人。有流言说役夫诽谤,恐怕有变,朝廷命郑辰前往调查。郑辰查无实据,结果没有一人得罪。朱橞图谋不轨,又命郑辰察访,郑辰全部查清了他的踪迹。朱棣对方宾说:“郑辰真是国家耳目之臣啊!”
永乐十六年(1418年),郑辰被超升为山西省按察使,惩治贪污者,不稍有宽贷。潞州有盗贼起事,有关官员上报说有反叛,诏令发兵去讨伐。郑辰正有事回京师朝见,上奏说:”这是百姓苦于徭役而已,请不要发兵。”皇上同意了。他回去时则屏退驺从人员,亲自入山谷中进行安抚。盗贼都感动而泣,重做良民。礼部侍郎蔚绶转运粮食给山海关区驻军,郑辰统领山西百姓用车运。百姓很辛苦,多有拖欠和损耗,蔚绶命令就在山海关借贷偿还。郑辰说:“山西百姓贫穷而且凶悍,逼急了恐怕会生变。不如先缓一下,让他们自通有无。”他的意见被采纳,终于没有拖欠。遭母丧归家时,军民都前往御史处乞请把他留下。御史上报朝廷,郑辰守孝期满后,回到旧任。
宣德三年(1428年),郑辰被召回任南京工部右侍郎。当初,两京六部堂官出缺,皇上命令廷臣推荐可胜任的在外的方面之臣。蹇义等推荐了九个人。只有郑辰和邵王己、傅启让三人,皇上素知他们的名字,马上真授他们官职,其他的只是试用而已。
朱祁镇即位后,分派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郑辰前往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都上奏罢免不称职的人。云南布政使周王景在妻丧期间纳妾,郑辰弹劾他有伤风教,周王景被免职。
正统二年(1437年),郑辰奉命赈济南市、河南大饥荒。当时黄河决堤,即命郑辰趁便修复堤防。有人建议从大名开渠,引各水灌通卫河,以利于灌溉运输。郑辰说这样会劳民,多有不便,此事遂罢了。后来他升任兵部左侍郎,与李贤李彬转运粮食到宣府、大同市。镇守都督谭广阻挠命令,郑辰弹劾他,事情得以办妥。
正统八年(1443年),郑辰患上风疾,告病归家,第二年去世。
历史评价
张廷玉:①辰为人重义轻财;②郑辰之廉事,周瑄之治狱,皆有仁人之用心,君子哉。
轶事典故
郑辰为人重义轻财。当初进士时,他把财产都让给兄弟。在山西省时,与同僚杜事有言语冲突。杜佥事去世后,郑辰为他治丧,还出资遣送他的妻儿回乡。
明史记载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四十五》
参考资料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国学网.2014-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