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小平
古小平,男,汉族,1960年2月出生,江西修水人,1984年4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江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曾任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
2021年11月2日消息,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等人为朱志模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问题,被作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沙霸”“矿霸”背后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人物履历
1984年04月——1987年03月,修水县桃坪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987年03月——1988年12月,修水县桃坪乡党委副书记、桃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1988年12月——1990年01月,修水县山口乡党委副书记、山口乡人民政府乡长;
1990年01月——1992年04月,修水县山口乡党委书记;
1992年04月——1997年01月,修水县计生委主任;(1992年9月—1996年7月在党校函授大专班九江分院读大专)
1997年01月——1998年02月,修水县城南经济开发办主任;
1998年02月——2002年12月,修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1996年9月—1999年7在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政法专业读大学)
2002年12月——2004年07月,九江市庐山区委副书记;
2004年07月——2008年08月,九江市开放开发区党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2005年9月—2007年12月在江西省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读研究生)
2008年08月——2009年02月,瑞昌市委副书记,瑞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党组书记;
2009年02月——2011年05月,瑞昌市委副书记,瑞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1年05月——2015年01月,瑞昌市委书记;
2015年01月——2016年10月,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6年10月——2019年07月,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1月14日,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江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依法双开
2019年7月2月,据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古小平违反政治纪律,长期参加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职务调整晋升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侵占公物,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古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长期沉迷于封建迷信,不信马克思列宁主义信鬼神;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珍惜组织给予的教育挽救机会;忘记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甘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大搞权力寻租,收敛钱财,是甘于被“围猎”的典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古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7月,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古小平(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古小平作出逮捕决定。
参考资料
江西省九江市政协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古小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19-07-07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古小平决定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2019-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