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播影视集团
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组建后,市广电局仍为市政府的直属机构,主要承担本市广播影视业的行业管理与执法监督职责。北京广播影视集团是市委、市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由市委宣传部领导,接受市广电局的行业管理。京广播影视集团成立于2001年5月,为市委、市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归口市委宣传部领导,接受市广播电视局的行业管理。
正文
北京市广播影视的“航空母舰”——北京广播影视集团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北京广播影视集团的成立是北京广播影视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北京广播影视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北京广播影视集团是在北京市广电局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根据北京市广播影视工作进入新世纪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组建的。
建设
集团设立党委会、管理委员会,下属有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等10家事业单位和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等5家企业单位。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发展广播电视,繁荣影视艺术;经市政府授权管理、经营广播影视集团的国有资产,并负责其保值增值;研究并组织实施集团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其他重大决策;负责财政拨付的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市广播电视传输网的建设、管理、经营等工作;负责集团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对集团所属单位的科技、业务、财务等工作实行宏观管理;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经营范围
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展北京广播影视文化及相关产业,不断壮大自身经济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所属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出版各种媒体和影视节目制作单位,按照现代传媒运作方式,整合所属媒体的各
参考资料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2024-05-13
直属机构.北京机构编制网.2024-05-13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北京市广播电视局.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