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地方局
中共中央地方局是中共中央在各个历史时期在中央机关以外的地方设立的一级组织机构,是指导一个省或几个省的省级党委或指导一个根据地若干个区党委党的工作的中央派出机构。中央局领导包括书记、副书记、常委。委员等,一般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担任。地方中央局的设立起源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有中共苏区中央局、长江局等。抗日战争时期有北方局、中共晋察冀中央局、晋冀鲁豫中央局、中原局、中共中央南方局等。解放战争时期有东北地区局、中共中央中共中央华东局等。新中国成立后直至文革时期还有六大中央局,指导六大行政区的工作。在中央和中央局之下,有时会设立中央分局,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共中央山东分局,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共中央华中分局。
机构简介
中共中央地方局作为党中央的地方代表机关,代表党中央领导某一大行政区数省党的工作。解放初期,全国划为华北地区、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 六大行政区,各大区设立中共中央的代表机关中央局:华北局(驻北京,辖京、津、冀、晋、内蒙)、东北局(驻沈阳市,辖黑、吉、辽)、中共中央华东局(驻上海,辖沪、苏、浙、皖、闽、赣、鲁)、中南局(驻武汉,辖豫、鄂、湘、粤、桂、琼)、中共西南局(驻重庆,辖渝、川、贵、云、藏)和 西北局(驻西安市,辖陕、甘、青、宁、疆)。
1954年,由于高饶事件的出现,出于削弱“地方割据”的考虑,1954年4月27日,中共中央作出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构的决定,六大局撤销,各省党委直接对中央负责。
1961年1月14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批准成立东北、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个中央局,代表中央分别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其中,陶铸担任 中南局第一书记、宋任穷担任 东北局第一书记、李井泉担任 西南局第一书记、刘澜涛担任 西北局第一书记、李雪峰担任 华北局第一书记、柯庆施担任 华东局第一书记。
1961年1月18日,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批准恢复六大局,代表中央分别加强对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的领导。
文革期间,六大局又陆续被撤销。
参考资料
中国地理大区:山东和江西的身份证号为何这么近?.搜狐网.2024-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