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承业
刘承业(字垂恢,号鹤田)是清代同安区白石出生的人物,后迁居厦门岐西保。他于乾隆十三年(1748)中进士,被任命为铅山县县令。刘承业不仅自捐官俸,还私蓄资金救济灾民和支持文教,办案公正,执法严明。此外,他还擅长诗、词、书法。刘承业的事迹被收录于《厦门人物:历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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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刘承业,字垂恢,号鹤田,清代人,祖籍同安县白石,后迁居厦门岐西保。乾隆十三年(1748)中进士,被授铅山县令。自捐官俸,私蓄救济灾民和支持文教,办案耐心、公正,执法严明。擅长诗、词、书法。事迹被收录于《厦门人物:历史篇》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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